华裔虐母罪被撤 判入狱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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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文芳编译报导)今年2月,曾引起社会轰动的华裔严光(Kwong Yan,音译)虐母案尘埃落定。周二,主控官宣布撤消原本对严光夫妇的虐老控罪,保留对严光的未提供生活必需品控罪,并判入狱8个月。严光认罪。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主控官洛柏科(Tony Loparco)在安省士嘉堡法庭表示,这桩看似严重的虐母案,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严光律师彼高夫斯基(Jack Pinkofsky)辩护证明,严光并非虐待老母,他为照顾母亲已尽全力。严光妻子谭琪(Qi Tan,音译)未提供生活必需品控罪被撤销。
  
周二,主控官洛柏科称,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冯金登原在中国时已开始生病,到1999年抵达加国跟儿子同住,一直生病,之后健康状况持续恶化。到了2010年秋天,她已经无法走动,须依赖轮椅代步。其后,冯金登已不能自理,甚至大小便失禁。“她对自己的情况感到尴尬,亦不想孙女目睹她陷入如此境地。老人还要求儿子将她送回中国。”

辩护律师:严光尽力照顾母亲

辩护律师彼高夫斯基解释说,严光目睹母亲情况感到心碎,准备替她在车库内另辟房间,让她可以“避开家人目光”。他用尽方法为母亲提供一间有暖气供应,可以住得舒适的房间。

严光用石灰板造的房间有8尺长,8尺阔和8尺高,附有照明灯的天花板和排气装置,房内有一张单人床,流动厕所,一部收音机和一支直立灯。他用一条4.5寸直径的管子连接房子的暖气炉,给房间输送暖气;又在房子侧墙多钻一个洞,以防一旦输送管未能提供足够暖气到母亲房间,该房间可从房子地库单位获得暖气。

法官利普森(Timothy Lipson)形容该案是关于“一名母亲一直得到儿子尊敬,虽然她身体衰弱,疾病缠身,但儿子竭尽全力好让母亲感到舒适,可是在某一次却未能为她提供生活所需。

周二,严光认罪,承认在2011年2月22日至23日没有在车库内提供暖气。严光在法庭通过粤语翻译表示:“对母亲受到的对待,深感内疚。严光被判刑8个月。”

冯金登老人在案发当日已从过低体温恢复过来,现在入住士嘉堡一所长期护理院。

背景回顾

43岁的严光一家住在士嘉堡一幢独立屋里。今年2月22日,严光发现其68岁住在家中没有暖气的车库内的老母冯金登(Jindeng Feng,音译)浑身冰凉、不省人事,于是报警。
  
警方及急救人员赶到后,冯金登随后被送往医院,医院称其体温严重过低,并有冻伤。据悉,她当时的体温是摄氏25.2度,人体正常体温是摄氏36.7度。警方在该间临时建造的房间记录到室温是摄氏3.6度,当时因为要让紧急救护人员进入,车库门一直打开。
  
警方震惊于老人被安置在没有暖气、肮脏不堪的车库内,随后对老人儿子严光跟其妻谭琪指控未能提供生活必需品,以及刑事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伤2项罪名。 ◇

(责任编辑: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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