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魁北克 地税单未按时申报抵税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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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住房业主,在前两年申报省税时没有申报物业税退税(property-tax credit)。我现在还能补报吗?还是必须等到申报2011年税务时才一起报?

答:根据魁北克省税务局的税务规定,您可以申报遗忘的2009年和2010年的物业税(最远可往回追溯10年),不需要等到2011年终申报税务的时间才申请,想起来立刻就补报。

补报的做法不是把过去年度的税表重填一边,而是填报相应年度的调整表(TP-1.R)并提交相关证据文件,如地税单和学校税单。此表格可以从魁北克税务局(Revenue Quebec)网站下载。

以上方法只适用于过去的物业税退税。该项退税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已由联合免税额(也称团结免税额——Solidarity Tax Credit)取代,并与原有的魁省销售税免税额(QST credit)和北部居民个人免税额(CILNV)合并。魁省老居民申报联合免税额时需填写D表(Schedule D),新居民需填写TP-1029.CS.1-V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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