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中华民国政府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即将届满2周年,针对台湾如何更好的落实两公约,国际人权法律专家诺瓦克(Manfred Nowak)教授近日接受公益信托雷震民主人权基金的邀请,在台大法学院举行第三场“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内国落实--全球与比较的视野”演讲,与会座谈的专家包括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叶俊荣、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廖福特、理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李念祖及台北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超骏,以及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高涌诚律师。
诺瓦克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专家,来台之前针对台湾施行两公约现况做了功课,他认为两公约实施法里面,并未提到将两公约定位在哪个法律层级。诺瓦克建议,两公约所保障的基本人权是宪法权利内容,如果将其定位在宪法权利层级,则可将这些权利进一步制定国内法,来落实两公约的权利内容。
台湾非联合国会员国,诺瓦克肯定政府将两公约国内法化并予以施行。他指出,两公约只是政府对人权保障最基本的要求。根据两公约,政府有义务撰写国家人权报告,虽然台湾未能要求联合国来接受国家人权报告,但政府既然签署及批准两公约,还通过施行法,便应该有义务检讨国内法律不符合两公约的部分并予以调整。
诺瓦克建议,为了写出非常完整的国家人权报告,他认为人权报告不应只由总统府咨询委员会来写,政府应该非常诚恳的去反省、很诚实的检讨国内的问题、挑战及困难,并且找出改进的方向。如果政府能办一些研讨会,让公民社会、NGO、学术界、国会、媒体及律师等专业团体来参与并提出看法,便可以使国家人权报告很有份量。但如果公民团体不满意国家人权报告,民间当然可以另外提出影子报告(Shadow Report),诺瓦克的演说充分表达了对台湾人权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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