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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宁:“炸弹”扔向中南海与子弹射向白宫后

杨宁
2011-11-21 12:41 中港台时间|12-07 11: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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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21日讯】最近,很多中国人通过媒体都知道了这么一件事:美国一名西班牙裔男子曾于11月11日晚用自动步枪向白宫射击,所幸无人伤亡。据悉,其犯案动机是该男子认为奥巴马是“恶魔”,是“反基督教”的,是政府的祸根。就在中国老百姓为此感叹之际,殊不知11月7日在北京的“白宫”——中南海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而这起事件却始终未见诸于媒体,但却悄然在民间流传。

11月7日晚11点左右,一名手捧纸箱的男子乘出租车来到中南海西门。下车后,该男子点燃了纸箱,然后奋力扔向中南海内。燃烧后的纸箱发出了辟辟啪啪的爆竹声,烟花弹亦腾空而起,中南海内的寂静瞬间被打破。就在男子准备逃离现场时,中南海的警卫一拥而上,将其逮捕。据说,被惊醒后的胡锦涛十分生气。胡锦涛生气了,倒霉的人大概不止这个扔“炸弹”的男子吧。

迄今,外界没有人知道这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男子姓甚名谁,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他因为怎样的冤屈而走上了这样无奈的抗争之路;没有人了解他的决绝、他的勇气源自哪里;更没有人知道他现在是死是活,遭受了怎样非人的折磨。我们只是知道,在一个普通的夜晚,有这样一个人,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向国家领导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或许,如果他像美国那名企图刺杀奥巴马的男子可以自由拥有枪支的话,谁又能保证他不会选择枪击的方式呢?!(虽然这样暴力的方式并非是我们所提倡的)

在子弹射向白宫和“炸弹”扔向中南海后,我们看到的是迥异的反应。在美国,当局迅速搜捕嫌犯并公布其身份和作案动机,白宫做出回应,媒体亦公开予以报导,而联邦法院也启动司法程序准备审判嫌犯。尽管按照美国法律,如果行刺男子被判有罪,可能遭终身监禁,但至少这名男子不必担心哪天自己稀里糊涂地就被消声了。

而在北京,当局选择了“外松内紧”的策略。一方面,秘密审讯扔“炸弹”男子,严禁司法机关公开介入;一方面禁止媒体予以报导,将该事件列入机密事件。一方面将中南海警卫岗哨外移,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一方面召集北京各大出租汽车公司经理,重申出租汽车司机再遇前往敏感地带的乘客,一定要送至公安局。于是乎,向中南海扔“炸弹”一事被当局消声,不少懵懵懂懂的中国老百姓由此认为天下太平,认为红朝治安比美国好:看那白宫子弹乱飞,中南海何曾有过此等遭遇?

不过,虽然很多老百姓可以暂时被蒙在鼓里,但中南海内的中共领导人大概有两点忽略了或者不愿过多的考虑。一是以现在发达的资讯手段,任何事情都是无法被彻底掩盖的,或早或迟,真相一定会被披露,为人所知。二是不从根本上解决冤情,解决社会矛盾,而依旧是采取压制、监控、暴力等非法手段对待自己的百姓,类似扔“炸弹”的行为很可能重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而且没有人知道下一个目标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是否是真枪实弹。

显然,一个不断为自己积累对立面的中共最终的结局当如何,已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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