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1日电)监察院今天通过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弹劾案,监察委员调查发现,柯盛益开庭审理案件时问案态度不良,情绪管理不佳,严重损害司法信誉,违法事证明确。
监察院上午通过监察委员黄武次、杨美铃提案,依法弹劾柯盛益,全案将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杨美铃下午在记者会表示,柯盛益问案态度不良情形明显,当事人及律师难在有尊严的情况下接受诉讼程序,重损司法形象,有律师一听审理法官是柯盛益,就表明“这案子我不接”,法官在专业以外,应有适当的情绪管理。
弹劾案文列举监委调查柯盛益16项言论违失情形,包括“你就是没脑筋”、“以我法官看,是我就不会选你当太太”、“好想骂你(诉讼代理人)一顿”、“我不会像你这个垃圾人”等。
黄武次指出,法官的重要职责是保护人权,若侵犯人权是严重违失,柯盛益问案态度恶劣,屡遭申诉,高雄地院为此多次召开法官自律委员会,柯盛益态度依然故我,监委调阅相关案件及开庭录音译文,发现违失事证明确。
监委表示,柯盛益接受约谈时,认为自己依法审理,作为执法者要求正确,但对情绪态度不良状况未加以否认,盼自己能上情绪管理课改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