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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泰皇 美公民被判刑2.5年

2011-12-0900:14 中港台时间|12-090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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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09日讯】(据民视新闻报导)泰裔美籍男子高登,8日因为亵渎泰皇的罪名,遭泰国法院判处2年6个月徒刑,美国驻泰国大使馆认为,裁决结果侵犯高登的言论自由,但美国会尊重泰国的体制。

高登穿着囚衣,戴着脚镣手铐,到法院聆听宣判,高登住在美国时,在网路张贴遭泰国查禁的泰皇传记译文,不料3月回泰国求医时,遭到逮捕。

高登原本拒绝认罪,但在声请保释8次都被拒绝后,改口认罪,换取法官从轻量刑,高登的委托律师表示,亵渎泰皇可被判处6到10年刑期,高登被判刑两年半,刑期的确是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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