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罚500元 伤者称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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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闻慧编译报导)上周五,新市(Newmarket)法院审理今年1月狗咬人案,判狗主人违反养狗责任法令,犯了防止狗咬人失职等三项罪名,并罚款500元,肇事狗被处死。被狗严重咬伤的受害者称,罚款荒谬。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今年1月19日,家住北约克、41岁的马祖(Vitalie Mazur)领着他的德国牧羊犬来到旺市峡谷盾大道(Glen Shields Ave.)的一家便利店。马祖没有拴狗,独自进了便利店,而他的狗在店外袭击了3名行人,致使其中 1名16岁的女孩肩部受伤,1名67岁的男子面部、胳膊被狗咬得皮开肉绽、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急救;另1名41岁妇女被狗咬住外套,逃过一劫。事发后,马祖溜之大吉。次日,警方根据匿名举报,找到马祖在北约克的家及肇事狗。

上周五,马祖认罪,并对受伤者表示歉意。脸被狗严重咬伤的男子名叫潘左楼(Tony Palazzolo),他表示法院判马祖500元的罚款可笑,他说,简直就像是开了张超速罚单。潘左楼对马祖的道歉嗤之以鼻,他说,马祖真要关心他,出事后就会挺身而出,承担责任,而不是逃跑。

潘左楼身高160厘米,体重120磅。1月19日,外出买完报纸的潘左楼,路过便利店时受到马祖90磅大狗的袭击,胳膊和脸部多处被严重咬伤。他说他被肇事大狗咬伤后 ,胳膊至今感到麻木,他再也不靠近任何狗了,哪怕是条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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