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德国税法变更 退回更多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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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赵为之德国报导)很多人在年终报税时因为不清楚免税规定而少报了免税额,据统计德国纳税人每年因此要多付几百万欧元,所以在2010年年度报税时认真了解一下免税规定就很有必要。德国电视二台网站heute.de为此刊登了免税新规定概要,下面就为各位读者介绍一下,希望能帮您拿回更多的税。

法定医疗保险等可100%免税

法定医疗保险、医护保险以及私人医疗保险中的基本服务部分将来都可作为特殊支出100%免税。如果参保人领取过病休补助或其它类似补助,税务局就要减去4%的免税额。退休人员不会领取病休补助因此不存在这一问题。

加入私人医疗保险的人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取一份证明,其中要注明所缴金额中和基本服务相对应的那部分,基本服务指的是法定医疗保险和医护保险提供的服务。如果参保人也领取过病休补助,税务局同样要扣除4%的免税额。

其它免税新规定:

医疗费也可部分免税。总支出减去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都可免税。迄今为止这些支出只有在治疗以前由官方医生出据证明才被认可。根据联邦财政法院的一项裁决(文件号: VI R 17/09 und VI R 16/09),现在也可以在治疗以后再由官方医生出据证明。但两者都必须注明金额。

2010年在购买养老金保险方面的支出也可获得更多的免税。免税上限提高到未婚者14000欧元,已婚者28000欧元。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必须在家办公,那么因此可得到的免税额上限为1250欧元。如果当事人租别人的房住,那么家中用于办公面积的租金和装修费用可以免税。如果房屋是自己的私有财产,那么偿还贷款、供暖、用水和房屋保险等费用可以免税。完全在家工作的人,譬如通过电话作广告和推销等工作,免税额还可高于1250欧元。

如果在职员工是职业学校毕业生,现在要上大学(初次),那么他上大学的费用也可作为广告费享受免税,其中包括大学注册费、专业参考书、学习用具、交通费、因为上大学而产生的双重家务支出和在家中的学习房间等费用。

在职人员和求职人员为自己的业务工作购置办公室家俱、办公用具或手机等的费用均可免税,这些支出统归为购置费,免税额不得超过487,90欧元(含增值税)。超过这一数额的部分要在规定的使用期限以后才能免税,电脑使用期为三年,复印机使用期为七年。此外,如果办公设施私用,私用比例不超过10%的也可以全部作为广告费用获得免税。

以前,因公出差的人如果顺便再因私事将旅程延长数日,就会有税务方面的麻烦。2010年度报税在这方面有所改变。如果能够确认因公出差的费用有多少,那么就可以免税。判定标准是以实际用于因公出差的时间为准。

由于工作需要必须搬迁者,搬迁费用可以免税。在无法证明搬迁费用的具体数额时,可按照现在提高了的全包费用标准免税:未婚者为636欧元,已婚者为1271欧元。其他家庭成员每多一人免税额增加280欧元。

法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应仔细核查

法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拿到纳税证明时应仔细核对一下,看证明中自己所缴医疗保险和医护保险的数额与实际是否相符。由于软件公司的编程错误,在纳税证明第25和26项中的数字有可能只是雇员缴纳的部分而缺少雇主缴纳的部分。尽管税务局要从自己一方纠正这一错误,但在德国电视二台的文章中,作者还是建议纳税人在收到证明后要仔细核查并在发生错误时提出异议。

个人报税单必须在2011年5月底以前上交,如果通过会计师或者税务协会报税,上交期限可延至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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