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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律咨询:父母是否可随子女定居德国?

袁沛博律师供稿
2011-02-08 21:30 中港台时间|02-08 21: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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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08日讯】问题:我是独生子,已经在德国定居,我与我的妻子,孩子都已经入了德国籍。我的父母已经70多岁,但是每次来德国只能住3个月,不能办长期居留签证。眼看父母年事渐高,每次这样奔波在中国德国之间非常辛苦,我们也非常想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有没有可能让父母得到德国长期居留?

回答:按照移民法,居住在国外的家庭成员,比如父母或孩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家庭团聚为由申请居留。特别是对未成年的孩子或配偶来说,此类家庭团聚居留比较好办。而为其他亲戚办此类签证则比较困难。因为这些人必须提交特殊的理由:比如在本国内没有一个亲戚,同时需要特别照顾等。仅仅因为父母在国内没有人照顾、子女希望承担赡养义务是不行的,只有在当父母不来德国就会产生“异乎寻常的困难”时才可以。德国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异乎寻常的困难”是什么,所以各地外管局对其也可能有不同解释,因此,建议在递交父母来德的申请之前,要与居住地的外管局沟通,对事情的成败有个大致估量,并准备好相应申请理由。

如有亲生子女在德国出生,如亲生父母一方在外国,则有机会为他们申请到一个最长三年的居留许可。

Per Yuan 袁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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