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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权 菲国批准罗马规约

2011-03-06 16:35 中港台时间|03-06 16: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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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6日专电)菲律宾总统府马拉坎南宫今天宣布,总统艾奎诺3世(Benigno AquinoIII)已经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ome Statute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向国际发出菲国将全力维护人权的讯息。

马拉坎南宫文官长欧乔亚(Paquito N. Ochoa Jr.)在声明中表示,艾奎诺3世是于2月28日签署条约批准文件,并要求参议院同意。

欧乔亚说,对罗马规约的认可,强化了菲国对人权的投入,也显示菲国愿对“有效率的国际刑事司法系统”贡献己力。他同时宣布,国际刑事法院院长宋相现将于3月7日及8日访问菲律宾。

马拉坎南宫声明指出,菲律宾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于1998年的起草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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