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警查证 中资图掩巨亏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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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辛玲香港报导)中信泰富申请禁止警方查阅涉嫌虚假陈述及串谋诈骗罪行的文件,3月18日被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后,4月1日再次提出上诉申请。有中信泰富小股东批评该集团一再掩盖上层的不法行为,令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中信泰富小股东关注组4月14日召开记者会,质疑公司管理层动用庞大资金采取法律行动,阻挠警方查阅相关文件,是为了掩盖公司高层的违法行为。小股东们不满中信泰富集团的内部调查至今未果,指责管理层处理事件不透明,令小股东利益受损。

中信表示,希望推翻法官韦毅志上月18日批准警方查阅6份受法律专业特权保护的文件的裁决,并指中信早已成立特别委员会调查事件,认为至今未有证据显示公司有人做假。

中信2008年10月20日公布炒卖投资产品大亏损,但公司实于9月7日已知悉事件。中信后来交出6份会议纪录及法律意见文件让证监会调查,警方欲索取文件用于调查,却遭中信反对。

高院法官韦毅志裁定,知悉和披露巨额亏损相隔6周,其间中信泰富曾在旗下大昌行的通告中,发出公司“无重大不利变动”的声明,从表证推论,中信有所隐瞒,证据反映事件涉及串谋诈骗或公司董事作出的虚假陈述罪行,欲以此向银行借贷巨款,解救大亏蚀引致的燃眉之急。

中信泰富原名为泰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99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购入49%股权,并于1991年易名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其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2008年10月,集团进行杠杆式外汇买卖,造成155亿港元(19.94亿美元)的巨大亏损,事件涉及原总裁荣智健的女儿荣明方。被称为中国十大太子党之一的荣智健于2009年4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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