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论在中国大陆安锅收看节目是合法的行为

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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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8日讯】近期在中国大陆出现了因为有人安锅收看新唐人电视而被砸锅、抄家甚至绑架的事件,部分地区广电局企图以电视播放屏幕上的字幕等为依据,对安锅不自动拆除的民众罚款五千元,对单位安的罚款五万元,如有反抗者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制裁。对安锅用户进行骚扰,这是违法行为的表现,字幕公布的不是法,任何一个不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而擅自规定的地方或单位的规则都是违法行为,而且要受到法律制裁。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知情权”,老百姓安锅正是符合宪法规定,是合法行为,对于安装收看的民众进行迫害、关押、劳教、判刑才是违法行为,最终会受到法律及良心正义的双重审判。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上边让这样做的,这是“国家”让的,可是那些人的做法能代表国家吗?而且,就是这样一句不负责任、堂而皇之的理由,造成了多少冤假错案,造成多少无辜伤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时候,为了隐瞒真相平民愤,杀人灭口,共810名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的枪决,当时北京市的公安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他们当时在实施迫害运动的时候也是打着上边命令的旗号。共产党执政以来历次的运动,不得不让人深思。

安锅收看电视费用低,因为卫星公司发射到上空的卫星有几十颗甚至上百颗,老百姓只花三、四百元钱买锅接收器,就能任意接收到信号,其余不花任何费用,终身受益,而有线电视却要老百姓每年都得交一百多元钱(数字电视更贵)。其实有线电视也是一次性投资,却要长期向广大民众收费。咱们想一下,接收卫星是免费的,不收任何费用,而为什么要长期向民众收费呢?每户一年就交一百多元钱甚至更多,年年如此,仅这一项收费就是一本万利,这比起“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又如何呢?如果全体民众都安上“锅盖”,就无法不劳而获长期向民众敛财了,为什么要把安锅说成是违法呢?纯粹是以权代法扣帽子,欺压百姓,这就是共产党专制造成的,这样的政党还可信吗?

再则接收的信号又不是中共发射到天上的,国际上发射的信号很多,地球上的人可以任意接收,根本就不存在侵权问题。再说国家宪法也没有规定公民不准接收发射到天上的卫星信号,作为生存在地球上的人有权利选择接收哪些信号和不接收哪些信号,或者老百姓根据自己的条件接收不接收有费用的任何信号,不存在投机取巧问题。

大家都知道接收器是国家经过许可认定生产的,在市场上销售,而且安锅的民众是通过现金交易买回来的,不是偷、抢来的,因此买锅不属于违法行为,卫星发射上去就是让人免费接收的。中国《宪法》第40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的广播和接收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内,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

有线电视播放的节目没有锅接收器的节目信息真实、及时、健康。新唐人电视节目有医疗保健、教授餐饮制作、书法绘画、新闻点击、大陆综合等多种节目,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没有欺骗,没有色情,凶杀暴力等,观众能从中学会很多生活方面的知识,真正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孩子可在看电视过程中学习书法、绘画、演奏等,家长可学烹饪,按传统中医节目指导按摩身体有关穴位,调整身体,买菜时辨别什么样菜有毒和无毒,在流感来时如何预防等等,喜闻乐见,不花一分钱走遍全世界,了解生活及社会动态等方方面面,这就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其实中共为什么怕老百姓安“大锅”呢?就是怕老百姓了解事实真相。它们只允许看它们的电视广播,可是它们的广播是按照它们的需要而播的。它们决定着人们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什么。这不是在剥夺人们的权利吗?再说如果播的都是实事求是的新闻消息也行,可是偏偏都是一些骗人的假货或者是与事实有很大差距的水货。就说“天安门自焚”伪案吧,明明是政府导演的假案,非要嫁祸法轮功,结果弄得漏洞百出,让人一看就是假的。中共为什么非要用假新闻欺骗老百姓,人家没有错非要编造一个假的伪的案例嫁祸于人,一个执政党这样欺骗世人还有正义可言吗?人家安“大锅”就是想了解事实的真相,结果它们就抄查、罚款、抓人,这还有理可讲吗?

共产党不允许私自安锅还美其名曰叫保护国民意识形态安全,多么荒诞可笑的说法,明明是不敢让老百姓知道真相,同时一批既得利益者借此发财,即使是对于国内的卫星也不允许安锅收看。因为电视信号只能直线传播,而地球又是圆的。地面电视信号的传播越来依靠高高的电视天线塔。但即使像上海东方明珠那样高的电视塔,也只能传到70多公里远,超过了就撞到地平线了。如果要让电视信号覆盖全中国的边疆村落及南海的海岛,加上地形因素的考虑,需要在全国各地建成百上千个上海东方明珠那样高的电视塔。而在静止轨道上的一颗卫星就可以覆盖整个中国。一个卫星加上发射的成本恐怕也不会大于上海东方明珠的电视塔。而成百上千的电视塔建成后,还需要成百上千的勤务人员去维护。显然,利用直播卫星是最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中国大陆的唯一的直播卫星中星九号从入轨并开始使用后,它未能为民众很好地服务,其原因就是现有的利益集团阻挠让民众享受科技发展的成果。由于中星九号采用了独有技术,与国外卫星完全不兼容,收看中星九号的机顶盒不能看外国卫星节目,这让利益集团以民众可能接收外国台来忽悠大家的借口已经完全不存在了,所以利益集团阻挠民众接收中星九号完全是因为影响了他们的钱袋。如果民众从卫星直接接收信号,这些利益集团就无法强行推销所谓的地面数字机顶盒和强行征收月供费。另外,卫星直播后国家必将减少对地方电视塔的公共投资,他们也将失去每个电视塔从征地,建设到管理都可以给相关人员带来的巨额回扣。

其实在中共多年的洗脑中,很多中国人形成了一个观念就是:中共不能说不能动。《宪法》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应在宪法及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共自然也不例外,作为公民有权利指出中共的不法行为,这也是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普通的公民就应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维护自己在宪法和法律保护下收看卫星电视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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