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贩夏俊峰自卫刺死2城管 终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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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明报导)沈阳小贩夏俊峰与前来执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刺死两名城管人员一案,于昨日(5月9日)终审宣判,法院认定夏俊峰犯故意杀人罪,正当防卫的意见不能成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维持了一审判决,被告不服将申诉。

被告庭审喊冤被架出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大纪元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昨天上午9点,法院只允许他们被告方去二人参加庭审,整个庭审过程非常简单,在宣读了判决后,她丈夫夏俊峰认为法院列举的证词不实,是编造的,大叫喊冤,却立即被法警架出法庭,由于滕彪律师无法前来,她请的辩护律师在庭上也不怎么说话,庭审结束后就匆匆离开了。

她说:“法庭对夏俊峰有利的证据几乎都没有被采纳,事发当时我在现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城管人员野蛮执法殴打夏俊峰,其中有六个见证人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所有的证人都没有允许出庭,没有经过当庭质证。我们认为法院没有公正断案,这是制造的一个冤案,我将继续申诉。”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记者的采访电话后,表示他们对此事没许可权接受采访,叫记者找城管理执法局宣传科,宣传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也没有权力接受采访,也无法提供死者家属的一切资讯,这要找领导,但领导不在。

庭审原告被告方各执一词

据人民网报导,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今年35岁,2009年5月16日,案发时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之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

检方指控,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申凯的胸部、背部,张旭东的胸部、腹部及张伟的腹部等处数刀,导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李佩霞一看到儿子申凯做城管时的照片就哭。儿子死后,她不敢再看那些照片。(网路图片)

而据夏俊峰家属透露,夏俊峰在庭审中称,自己先被踢了一脚,之后又被打了下身,弯下腰时摸到口袋里的小刀,划拉了几下自己也不知道。

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的起因是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滕彪: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

2010年7月滕彪律师对该案的二审作了辩护词:“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我希望今天法庭的判决,能够说明我们的司法体制还有起码的是非观和独立性;我们希望夏俊峰案的司法过程,能够让人们看到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还能够从苦难中反思,并坚定地站在法治和人道主义这一边。”

张晶呼吁给夏俊峰一条生路

张晶表示,她以前没打过官司,直到现在才知道平民百姓打官司太难了,一审的时候,电视台采访了她们,做好了节目却不让播,有的报纸登的全是判决书的内容,根本没有采访她们,没了解实际情况,法院和媒体都这样,她现在实在是投诉无门,一肚子的委屈没有地方去诉说。

她希望更多的正义人士能伸出援救的手,希望媒体能公证的将真相大白于天下,她呼吁法院采纳事实真相还夏俊峰一个公道,给夏俊峰一条生路,给她们家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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