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福州残疾人冤民林旭光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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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5日讯】福州市房产局是福州市政府的爪牙。出台拆迁许可证却拿不出许可证必须有“五要证”的档文来说明,这是知法犯法,掠夺百姓财产。然而,晋安区政府全区之力又充当市房产局的爪牙,他们强拆我们的房屋,掠夺我们的财物,这跟抢劫盗窃毫无分别。

我们受了侵害,相信了胡锦涛强调再强调的:“依法制国,以人为本”,相信了执政党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现实上,他们却大捞好处,升官发财。

我们见不到光明,相信了温家宝讲的:“假如你在地方见不到光明,请你到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你打开” 而现实上,我们被关押、被拘留、被劳教。

中共中央政协常委、国家政治法律管理局局长、反贪局长车任峻讲话:“不准控访、接访、硬访、阻访、拦访;不准非禁关押、拘留;更不准送精神病院,劳教,出现上述情况一把手一律开除”。而现实上,违法者在晋级,在培养毫无人性的强盗大集团,进行盯梢、稳控、挑衅,还不允许我们有半点不敬、半点反驳。

周永康讲:“感情债要用真心和爱心去还,经济债要用赔偿和补偿去还,法制债要用公平和正义去还。”而现实上,我们只为讨回自已的房屋,上访维权,却惨遭晋安政府的暴力掠夺,一次、二次、三次、四次被霸占房屋,讲理被挨打,论法被拘留,上访被劳教,财产被抢夺,还不让我们拿锅、碗、瓢、盆、一针一线,使我们流落街头。母亲一气之下卧病不起,命在旦夕。当局挂着“爱民”政策草菅人命,几年来从不休止对我们的精神折磨。

福州市政府、晋安区政府的贪官们,他们执政犯法,把一个个安分守法的公民变成了访民、冤民、难民,导致道德的全面败坏,给人间带来魔难。在他们的眼里:“胡锦涛、温家宝、车任峻、周永康等”只是设法宣传自己的形象。而他们常挂在嘴边的“这是上级指令,我也没办法”更是法制的悲哀,尤其我们的死亡就是地方政府所害。

福州市残疾人冤民:林旭光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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