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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雅明和豪乐阮市提案规范商家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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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01日讯】(大纪元纽约讯)市议员顾雅明与豪乐阮(Daniel Halloran)5月31日在法拉盛街头举行记者会,说明两人在市议会提案规范商家招牌,纽约州众议员孟昭文也到场表示支持。两位市议员强调,该提案主要的目的在厘清纽约州一般商业法(General Business Law)对招牌规定模糊不清的部分。
  
根据纽约州一般商业法131章9节b段的规定,商店应以英语清楚且可辨识地将商店真实的注册全称、服务项目等资讯展示在橱窗或招牌上,违者将可被处以行为不检法规。全文如下﹕
  
商品机构或服务业业主应公开展示名称和标识。每个人、合伙企业、协会或公司拥有任何商店或其它机构、或从事服务,在其场所内有以商业名义从事零售或批发的商品销售或交易、服务,该个人或公司应具署真实、完整的姓名,包括完整的名字、或法律注册的商号名、或业主的姓名、或这些商店或其它机构或服务业主的姓名,署名需要公开、彰显、清晰的用英文展示出来,在商店或机构或从事服务的场所的橱窗或建筑物外面招牌上明显的显示出来。
  
上述条款不适用于在租约下运作的个人、合伙人、协会或公司、某商店或其它机构的某一部门或服务,其中商店或其它机构或服务的租主方对顾客就所销售的商品或出租部门的运作负责。未能遵守本条款者将构成行为不检。
  
顾雅明强调,上述法条随时有可能被执行,他和豪乐阮反对在没有足够的教育与宣导下贸然执行模棱两可的法律,所以决定在市议会立法,让商家与执法机关有所遵循。他指出,该立法将提供商家4年缓冲时间。
  
顾雅明介绍,这项提案将由三项组成:第一部分将执法单位明订为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第二部分将明定英语与其他语言百分之六十对四十的比例,以助移民社区维持文化;该立法最后的部分提供四年缓冲期,让商家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法。
  
此外,清楚的店招有助于警察、消防人员与急难救助人员更迅速有效的找到灾变与意外发生的地点,也可帮助商家开发其他族裔的客源,更有助平息部分久居法拉盛的居民对新移民人口快速成长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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