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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罚十元 咬警国会议员就丢职

2011-07-01 11:53 中港台时间|07-01 11: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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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天美吉隆坡30日专电)马来西亚国会议员蔡添强4年前咬伤警察,今天差点当不成国会议员,所幸高庭裁定罚款数额与国会议员身份自动失效的数额只相差新台币10元,蔡添强得以保住国会议员身份。

蔡添强4年前仍未具有国会议员资格,当时他代表“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前往国会呈交备忘录,遭警方逮捕后被指控咬伤一名警察。

尽管蔡添强声称他是遭警方强拉下座车开口大叫时,一名警察的手臂恰好凑到他的嘴旁,但他并没有咬对方,可是却有媒体在事发后刊登遭他咬伤的警察的手臂齿痕。

推事庭稍后裁决蔡添强罪名成立,罚款马币3000令吉(约新台币3万元)和监禁6个月;蔡添强随后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最终宣布减低罚款至马币2000令吉。

下议院国会议长班迪卡(Pandikar Amin Mulia)今天引述法官的判决指出,除非高庭裁决的罚款为马币2001令吉起,才会让蔡添强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班迪卡今天的这项宣布,是因为上周接到其他国会议员向他提出动议,质疑蔡添强的国会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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