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界斥香港警方拘捕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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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国际特赦组织、香港人权监察和国际记者联会昨日举行联合记者会,批评警方在七一游行当晚拘捕现场采访的新唐人电视台实习记者和驱赶人权监察人员离场等粗暴行为,侵犯人权和新闻自由,要求当局撤销案件,并作出交代。他们并指出,警方当晚拘捕扣押记者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捕。

国际特赦香港总干事区美宝表示,对于7月2日凌晨香港警方针对媒体及人权团体的行径,国际人权团体感到非常震惊。她说:“我们希望重申,在未来有关香港的集会事情上,香港警察必须尊重人权捍卫者的监察工作,和传媒朋友在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所以我们亦会紧密关注和跟进。”


国际特赦香港总干事区美宝表示,对于7月2日凌晨香港警方针对媒体及人权团体的行径,国际人权团体感到非常震惊。(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新唐人电视香港实习记者蔡小姐谈到当晚她被拘捕后,警方把她当作犯人对待。(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把记者当成疑犯 形同侮辱

新唐人电视香港实习记者蔡小姐谈到当晚她被拘捕后,警方把她当作犯人对待。“打印手指模,十个手指都印,还有手掌心和手的侧面都要,其实我觉得很侮辱。还要我拿着一张印有号码的白色A4纸拿在心口照相,拍正面和侧面,我觉得自己好像给人当成一个疑犯,不知道为何这样对我。”

香港人权监察主席庄耀洸斥责警方非法拘捕记者:“尤其是收到传真,证明到她是记者后,再不放她,那是一个非法拘捕。怎可能还要打手指模,还要拖到第二日11点才让她离开,这个肯定不妥。”他续说:“她(蔡小姐)不是去阻塞通道,你无一个合理怀疑,你如何去拉她?所以我甚至认为拉她那一行为都是非法拘捕,这非法拘捕可以透过民事索偿。”

他批评警方在警署对记者录口供和打手指模是侵犯人权:“其实你一发觉你做错了,就应该立即放人。所以你看到侵犯人权是例行公事,他的例行公事就是侵犯人权,但这东西不可以正常化。”另一方面,记者没有带记者证不应构成罪行。


香港人权监察主席庄耀洸斥责警方非法拘捕记者,并批评警方在警署对记者录口供和打手指模是侵犯人权。(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国际记者联会香港和中国区代表胡丽云质疑警方打压记者的用意是要警告本地或外来传媒的记者,如果他不听话就拘捕他,“这完全是践踏和侵犯新闻界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监察者遭打压 人权难保障

庄耀洸指出,曾伟雄今年初出任警务处处长后,拘捕示威人士情况更加严重。他表示人权状况恶化,除了对示威表达自由的限制,“很主要是对记者、对我们观察人权的团体和人士,当晚有许多记者中了胡椒喷雾”。如果当局打压人权捍卫者和记者,“令他们报道不了事实,不能够观察到的话,这个人权状况很难保障”。

国际记者联会香港和中国区代表胡丽云质疑警方打压记者的用意是要警告本地或外来传媒的记者,如果他不听话就拘捕他,“这完全是践踏和侵犯新闻界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对于警方以是否有记者证作为核证记者身份的根据,胡丽云认为做法上已经过时,“香港的传媒亦在不断变化当中,已经有许多不同传媒出现,亦有许多公民记者出现,如果警方仍在用一个非常落后的概念,去理解一个现有的香港传媒,这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三个团体发表联署声明,要求警方停止任何阻碍独立及资深的人权组织进行观察工作,继续尊重和协助;停止干预新闻界在示威时采访的自由;加强培训警务人员学习国际人权标准的知识,特别是前线警务人员。

人权观察促港府调查事件

此外,总部位于纽约的“人权观察”(Human Right Watch)也发表声明,要求港府马上调查警方侵犯七一示威游行参与者权利的指控。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苏菲.李察逊(Sophie Richardson)说:“对于示威者及记者行使合法权利时自由遭到侵害,港府必须采取零容忍政策。……正当国内的言论、结社及新闻自由遭中国公安严重损害时,港府必须致力维护那些权利和自由。”◇


香港人权监总干事罗沃启在警方清场当晚被警员驱逐离场,他对此提出抗议,要求警方停止任何阻碍独立及资深的人权组织进行观察工作,继续尊重和协助。(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人权监察和国际记者联会昨日举行联合记者会,批评香港警方拘捕记者及阻挠人权监察人员的行径侵犯人权和新闻自由。(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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