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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告爱疯侵隐私 苹果赔了

2011-07-14 20:35 中港台时间|07-14 20: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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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报导】(中央社首尔14日法新电)美国科技巨擘苹果(Apple)今天表示,苹果头一次因为旗下智慧型手机iPhone的定位功能,在南韩支付赔偿金。

苹果表示,已依照南部昌原市(Changwon)法院赔偿命令的要求,支付100万韩元(950美元)给南韩1名iPhone用户。

原告是1名现年36岁的律师,他在4月26日对苹果提出告诉。他说,iPhone的定位功能侵犯到宪法赋予他的隐私自由权,并造成心理压力。

他索赔100万韩元,庭上也命令苹果为侵犯隐私做出赔偿。苹果表示,对于法院的命令,苹果没有提出异议。

南韩约有300万人使用iPhone,预期这个判决将掀起一连串类似的诉讼案件。

在听闻苹果自法国及德国等国家的行动装置使用者身上,追踪并储存地理数据后,南韩一群iPhone使用者在4月29日对苹果提出集体诉讼。(译者:中央社林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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