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证陈志云收佣可入罪

标签:

【大纪元2011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综合报道)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人涉嫌贪污及串谋欺诈案,控辩双方昨日开始结案陈词,预计今日结束。控方指,只要能证明陈志云的确有从中秘密收回佣,就可以入罪。

陈志云跟另外2名被告陈永孙和丛培崑,昨日到区域法院应讯。控方首先结案陈词。控罪指陈志云出席奥海城举行《志云饭局》,从思潮手上收到11万2千元。

控方指,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毋须证明陈志云有贪污意图,只要能证明他从中秘密收取回佣,就可以入罪。

控方认为陈志云是刻意隐瞒部分合约内容,因为他知道内容与无线业务有抵触。又认为丛培崑和陈志云互相配合,因为丛培崑没有按照往常向无线申请找艺人出席,只要求陈志云安排。

控方指出,无线是有制度的上市公司,如果雇员以“秘捞”手段,从其它途径收钱,影响到公司业务,先例一开,整个制度就会崩溃。陈志云亦不应因为认为公司一定会批准他接外面的工作,就不向上司申请。

至于在奥海城的新书推介会,控方指,思潮跟奥海城及赞助商MaBelle的2份合约,写明要有艺员出席,但5名女艺员只知道是为陈志云撑场,陈志云跟丛培崑是互相配合,隐瞒有推广成分,已经构成不诚实行为。

而在澳门新濠天地举行的《翡翠歌星贺台庆》,控方指,早在无线跟思潮签订55万元物流合约之前,已经知道新濠天地是唯一赞助商,质疑合约列明要思潮找赞助是捏造,以取得款项。

控方结案陈词完毕后,陈志云的代表律师提到证人无线集团总经理的李宝安,对涉及陈志云在外参与的活动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开例会时有谈及,亦有提交报告,但李宝安都表示不清楚。

控辩双方预计今日完成结案陈词,法官会另定日期作出裁决。

相关新闻
陈志云案两人获撤销保释
陈志云案开审 料需时廿天
陈志云案李宝安首作供
陈志云案 黎耀祥称未被强迫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