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大陆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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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2日讯】近日,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大陆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首次排名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而中国近来房地产“加名税”和“月饼税”等税收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我国税收制度的讨论。

高税收加重工薪阶层负担

在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阶层的贡献占了大头(63%),包括大量高收入人群的“其他征税项目”贡献率仅11%(据2009年数据)。作为实际的纳税主体,中等收入阶层的负担过重。

中国税收制度以间接税为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关税等各项间接税,占总税收的60%以上,而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例则不到40%。这些税最后几乎都是由中等收入的工薪族承担,使得工薪族税负痛苦指数逐年攀升。《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大陆国民的税负痛苦指数排名世界第二。

“加名税”“月饼税”种类繁多

大陆各种税收项目多如牛毛,最近又出现了房地产的“加名税”和“月饼税”。

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即对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3%。引起该征税行为变化的原因是刚刚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根据该法律条款,婚前房屋的产权归谁,离婚后的房屋产权仍归谁,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这项政策的出台,引发了人们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度关注,为保障婚后财产共有,许多人开始对婚前的住房产权进行“加名”变更。具体的计税方式为“按夫妻双方约定份额的评估价格×契税税率3%”,如没有约定,则按双方各占50%来划分,即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加名须缴1.5万元的契税。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快到了,今年大陆市面月饼价格较去年涨了10%-20%,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如果工作的单位发月饼给员工作为福利的话,员工还要付“月饼税”。例如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要按照15%缴税的话,员工要为这一盒月饼缴45元的“月饼税”。

学者呼吁改善税收结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曾指出,税收收入的增长点不应当是普通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商品和劳务,税收增长的主要源泉也不应当是普通职工的工薪收入。无论从社会公平还是从扩大内需的角度,应当更多的向高收入者、奢侈品、资源产品以及污染源等要税源。

在大陆政府收税后如何支配没有真正经过民众的审核,没有透明的机制,有人说中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中国的财政支出行政管理费占了20%左右,一般国家不过才5%而已,每年公款吃喝、旅游、消费等高达9000亿美元,而在国外吃喝都是自费。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曾分析指出,中国高物价是中国实行高额税收和通货膨胀的必然结果,中国税收占消费品价格的比重高达64%,而商品本身的比重只有36%,中国老百姓每购买100元的商品中就包含有64元的税收,超过商品本身近1.8倍。

责任编辑: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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