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3日电)台湾高等法院庭长陈贻男在妻子过世后,想追求其他对象,竟利用办案权限查询他人资料。陈贻男今天表示“非常惭愧”,但强调,只有查询对方年籍资料,没有不当用途。
陈贻男于妻子过世后,想追求法院女同事,或有人介绍女友,竟利用办案权限违规查询对方的身家背景,两年来查询笔数达80多笔。
高院发言人陈晴教证实,此案是高院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同仁违规使用而签报处理,高院昨天召开自律委员会评议,一致决议移送司法院,建议记过惩处。
陈贻男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恼,他说,不知道浏览行为会引发轩然大波,他感到惭愧,自己也学到一次教训。
他说,妻子3年前过世后,友人怕他寂寞,想介绍其他女性给他,不时会告诉他,某某女生条件不错,他基于好奇,才想到利用法官权限,查询对方的年籍资料,了解对方年纪。
陈贻男坦承查询对象中,不乏女法官,但他强调自己只查询对方的年籍资料,并无不当用途,且当时自己仍未走出丧妻伤痛,事后与查询对象也没有交往,甚至互不相识。
根据政风单位调查,陈贻男两年来违规查询的笔数达80多笔,陈贻男表示,他实际查询的对象只有10几人,笔数会这么多,是因为查询对象重复,有时半夜还在办公室办案,“偶尔想到就看一下”,并非真的浏览80多名女性的资料。
陈贻男是法训所17期结业,婚后育有2男1女,妻子3年前在健身房摔伤后,送医院急诊,但因脑部受伤,昏迷10个月后过世,陈贻男并曾因此控告医院,向医院求偿。陈贻男目前与其中1个儿子同住。
高院声明指出,法院对外连线资料查询系统,是为了方便法院办案及公务需要,让法官在下班时间或假日加班写判决时,查询相关资料,为保护个人资料,避免遭违规使用,系统会自动记录查询者的身份与查询时间、资料,高院也会定期或随时抽查同仁有无违规使用情形。
高院指出,司法院对所属各机关,明确订有资讯安全管理要点、使用户役政资料管理要点,若同仁违反规定查询非公务资料,应依规定负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