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人赞成选民交住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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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05日讯】针对早前区议会选举引发的种票风波,一项调查发现,逾八成受访者赞成新登记选民或更改选民登记地址时,都必须提交住址证明;但近六成人反对政府建议逾期更新地址可被罚款。

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在去年12月19日至29日,成功访问805名市民。调查显示,对于一些选民搬迁后,无向当局更新选民登记地址,有63.9%的受访者认为不可接受,表示可接受的只有27.2%。

对政府建议市民新登记为选民或更改选民登记地址时,都必须提交住址证明, 分别有86.7%和87.6%受访者赞成,反对的只有约一成;79.6%的受访者赞成随机抽查部分选民,要求提供住址证明,只有16.1%表示反对。64.2%受访者认同这些建议能有效防止种票。

不过,市民对政府建议选民搬迁后必须于3至6个月内更改登记地址,否则可被罚款有所保留。58.3%受访者反对建议,赞成的有37%。中大香港亚太研究所指,不少市民有关做法仍有所抗拒,政府若真的实行类似措施,将来或会出现执行上的困难。

对于政府的建议是否会打击选民登记意欲,有53.9%认为没有影响,但亦有41.4%人担心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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