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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环境质变? 壹传媒出售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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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18日讯】(新纪元周刊296期,记者赵芷菱报导)壹传媒出售旗下所属事业疑云又添一桩,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向在商言利的黎智英,执意要再出售其它事业单位?如果黎智英真的萌生回香港的念头,是否也意味着台湾媒体环境已起了令人忧心的“质变”?

横跨香港与台湾两地的香港公司壹传媒,10月1日公告,和年代集团董事长练台生签订合作备忘录(MOU),同意将所属台湾壹电视(Next TV)的所有股本售予练台生。5日,壹传媒上午10点许,突然宣布停止股市交易,当时股价1.02元,涨幅高达两成,外传是壹传媒即将宣布台湾《苹果日报》、《壹周刊》交易对象是富邦集团蔡明忠,但未获证实。

有质疑称,壹传媒在脱手亏了百亿的壹电视后,仍然没有打消出售在台仍然获利的平面业务的念头,是什么原因让一向在商言利的黎智英,执意要出售?

港媒看黎智英:回战香港

据香港《成报》报导,让黎智英萌生回香港的念头,除了壹电视的亏损,立场向来“反共”的黎智英,若果真完全退出台湾媒体,是否也意味着台湾媒体环境已起了些“质变”?

另有报导称,以黎智英的个性,认为他不会因受挫而离去,离去的一种可能,是他一向主张错了就认的表现,另一种可能,则是他有更感兴趣的事要玩。

有人观察,去年开始,黎智英就加重了对香港壹传媒的关心程度,显示他要把重心从台湾移回香港。此外,在最近香港反国教活动中,黎智英的身影时隐时现。

黎智英在香港,除了别号肥佬黎外,又有民主黎之称。这已说明他在香港的特殊位置,几乎是唯一与中共公开对垒、与港府直接叫阵的传媒大亨。如果从这个角度看,黎智英可能是在回战香港。

有线电视系统业者掌握上架权利

壹传媒1日公告指出,“原先的计划被NCC以冗长的核准程序而延误,又受到业界既得利益者持续阻止壹电视在有线电视系统上架,导致大部分观众不能收看壹电视”。

壹电视因累计亏损逾百亿元,为停损而出售。并将大幅裁员504人,同时终止壹多媒体的壹网乐随选视讯和网乐通机上盒服务。

而众所瞩目的壹电视大楼、土地仍为壹传媒主席黎智英个人所有,并未出售。根据声明,未来办公室和摄影棚等,还将出租给练台生,租赁合约另议。

回顾与壹传媒同样遭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封杀的例子,有2010年联维有线电视等七县市共14家有线电视系统业者,擅自将东森购物台频道下架,全部改为“U- Life”台播出,虽各遭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裁处罚锾,但真正受害、损失惨重的还是惨遭下架的东森购物频道。

由此可知,台湾阅听人的讯息来源,系掌握在拥有频道上下架权力的有线电视系统业者手里,可怜的台湾收视户每月缴了钱,却无法拥有自由通畅的知情权利,新闻自由之路,却在号称自由宝岛的台湾,走得艰辛。

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胡元辉也表示,“从壹传媒等失败的例子,可看出台湾系统业者握有的绝对权力,因此NCC亟需创造一个健康的系统机制交易环境。”

台湾新闻自由之路

一个月前,九一记者节,逾9000名传播学者、学生等人走上街头,以“你好大、我不怕”为诉求,反旺中媒体巨兽,忧心旺中并中嘉后,将控制台湾近三分之一的收视户市场,未来恐怕难以约束。如今,若由外传的年代、凯擘两家媒体接手壹传媒,是否同样也可能造成言论和市场集中的威胁?

目前有线电视两大平台业者凯擘和中嘉,几乎主导台湾西半部有线系统市场,而拥有花东地区、数位化最慢的年代系统业者,此次大举投入数位化设备,有线电视人士指出,因不希望看到市场上只有两蔡独大的情况,因此预期不少独立系统台与频道商都会和既有势力的练台生靠拢。“两蔡一练”分据态势已然形成。

此举遭外界质疑,练台生买到壹电视旗下包括综合、电影、新闻、体育四频道的执照,是否也涉媒体垄断的声音。NCC指出,初步确认练台生名下拥有东台、东亚及洄澜三家有线电视系统台,约9万6千零77户,市占率约1.9%;年代集团的自有及代理频道共18台,如果加上壹电视3台,就有21台,也接近法令规定持有频道数达四分之一上限(约20到25台)的门槛。

NCC发言人魏学文表示,目前并未有任何一家平台业者拥有超过三分之一用户数,所以没有独占的问题。不过他坦言,业者如果采取策略联盟来跨区经营,确实有灰色地带,会以业者间是否有实质控制来作为判断标准。未来并将探讨同一经营者握有多张电视执照,是否涉及垄断问题。

而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胡元辉表示,“看媒体集中化不能只看数量上的多寡,旺中若并购中嘉,便可拥有全台20% 的收视户,再加上它拥有中天、中视、中时三家媒体,数量较大;年代与壹电视结合,虽然其收视户只有九万户,但因练台生拥有决定频道上架的权力,因此双方在媒体集中化上,可谓各有千秋。”

日前,部分传播学者开过反媒体垄断会议,当中讨论到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不应经营新闻台,台大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以韩国为例,韩国不许系统台业者设置任何频道,以避免垂直垄断。

而台湾目前还没有提出相关的政策法令,她忧心的表示,即便修法不能很快通过,建议可先修暂行条例,否则言论集中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本文转自第296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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