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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署医大火 卫署默哀1分钟 2月内检视消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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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署立新营医院北门分院附设护理之家发生大火,酿成12人死亡、60人受伤送医,卫生署24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后续处理事宜,相关官员在会前起立默哀致意一分钟。卫生署副署长林奏延强调,将在2个月内,邀集消防单位、消防专家共同开会,全面检讨更周全、更严格的消防安检标准。

林奏延表示,卫生署已发函请各县市卫生局转知所辖医疗机构共计524家、精神复健机构176家和精神护理之家29家、以及护理之家416家,须于3日内完成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自我检核,并回报所属卫生局,而各县市卫生局须于一个月内与消防单位组成联合访查小组,完成所辖医疗机构安全清查。

林奏延说,未来将落实护理评鉴中的消防安全评鉴与督导考核,2个月内研议从严修正消防标准。

卫生署医事处副处长王宗曦指出,医院评鉴标准现有5个条文与消防安全有关,消防设备标准明年(2013)1月起将以消防法为依归,对于额外的安全设备,将于医疗法额外标准,卫生署将与消防署讨论提高医院消防标准。

卫生署护理及健康照护处长邓素文也表示,待护理机构评鉴10月底全数结束后,卫生署将请消防安检专家检视,现有4个护理机构设置标准条文是否不足,检讨消防安全设备设置及检修、建筑物公共安全、避难逃生系统的消防安全。

李鸿源:考量地区条件 检讨法规

内政部长李鸿源24日表示,对于立委建议修法,规定不便行动病患在1楼照顾,将会检讨。但同时也要考虑到非都市区域跟都市的条件落差,“如果把法规都订死,在很多偏远地区是没有办法做到的”。他强调,安全是最优先的顺序,内政部会更积极要求、协助地方政府落实消防相关法规,除了硬体部分,消防署已发文要求强化医疗院所的自主消防任务编组,希望从这次火警案得到教训。◇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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