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惟真综合报导)中华民国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10月25日侦查终结,特侦组依贪污等罪起诉林益世、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及沈若兰兄弟共5人。随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益世以新台币5000万重金交保。但特侦组不服提出抗告,法院正研拟方案,不排除要使用“电子脚镣”来监控林益世,防止他逃跑,如果获准的话,他将成为台湾第一位非性侵犯而戴上电子脚镣案例。
林益世在两年前担任立委期间,协助中钢下游厂商地勇公司取得炉渣铁料采购合约,向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索贿案,经过历经近4个月侦办,25日将林益世、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沈焕瑶、沈焕璋等5人依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及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起诉,并请法院宣告褫夺公权。
特侦组合计扣得新台币4‚800万元、美金35万6‚500元和人民币21万元等不法所得。
随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益世以新台币5000万元交保。在林母沈若兰和妻子彭爱佳奔走10几个小时后筹得5000万保释金后得以获得交保。在交保后,林益世被限制出境和住居,每天晚上都必须到辖区的中崙派出所报到。
对于林益世的交保,不仅特侦组担心林益世可能会逃亡,26日晚间紧急提准抗告,要求将他羁押,但裁定结果最快28日才会出炉。此外,也传出台北地院正在研拟对林益世使用“电子脚镣”做监控,防止其逃亡,最快28日会做出裁定。
台湾目前使用的第二代电子脚镣,可以定点监控,只要对象离开特定范围,检方就会收到通知,不过有能力执行的单位只有法务部。
电子脚镣过往只用在性侵犯上,若是获准,林益世将成为台湾司法史上非性侵犯而戴上电子脚镣的首例。但负责执行的法务部认为,林益世并非性侵犯,要实行此种监控方式,恐有难度。
林益世在彭爱佳携带现金5000千万的保释金赴北院缴交之后,26日晚间暂时结束4个多月的牢狱生活。交保获释前被法官当庭警告不可有湮灭证据或逃亡的念头,并要求他每晚7时到辖区的派出所报到。26日晚间7时多,交保后的第1天晚上,林益世和彭爱佳首度赴辖区派出所报到。面对蜂拥而上的媒体,包括被问到“是否担心检方抗告成功,恐将再度遭羁押”,林益世全程不发一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