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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硝酸盐 北市:不会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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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9日电)台北市议员简余晏今天质疑市售蔬菜残留硝酸盐;台北市卫生局回应,目前没直接证据证实与体内生成的亚硝胺致癌物有关。

对于台北市议员简余晏、李庆锋、陈建铭今天质询提出市售蔬菜所含残留的硝酸盐剂量过高,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处表示,硝酸盐是大自然中氮素循环的一部分,蔬菜中天然含有的硝酸盐与腌制肉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并不一样,目前国内还没有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标准。

食品药物管理处解释,法令规范肉制品及鱼肉制品可添加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用量以二氧化氮(NO2)残留标准为70ppm,是考量肉制品中万一添加过量硝酸盐或亚硝酸盐,会和肉中的一些成分作用产生亚硝酸胺,而许多动物试验已经证实亚硝酸胺具致癌因素。

食药处说,目前未有直接证据证实蔬菜中的硝酸盐与体内生成的亚硝胺致癌物有关。

食品药物管理处指出,国际间仅欧盟针对新鲜菠菜和莴苣2种蔬菜,依季节时令及栽种方式、保存条件等订定硝酸盐残留标准。其他食品法规委员会(Codex)及美国、加拿大及澳洲等目前都未制定蔬菜中硝酸盐残留标准规范。

卫生局提醒民众应保持均衡饮食,摄取多种蔬果,依卫生局检验室实验结果,以温水浸泡10分钟或热水汆烫,可使硝酸盐的含量降低一半以上。另外,农民应遵守农业相关规范,合理使用肥料,勿过量使用氮肥、缩短蔬菜生长期或抢收,以尽量降低蔬菜硝酸盐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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