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1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编译报导)多伦多市长福特的代表律师表示,裁定福特违反《利益冲突法》(conflict-of-interest legislation)的法官在裁决中出了一些“法律错误”,应该撤销原决定。
据《国家邮报》报导,福特的律师兰斯纳(Alan Lenczner)在周三递交分区法院的呈文中表示,法官哈克兰德(Charles Hackland)犯了一些法律错误,有必要扭转他11月份的裁决。法官发现福特在私人足球基金会捐款3,150元的事件上投票违反利益冲突法后,裁定他离职。
呈文引用了四项上诉理由,包括法官在判决时未发现福特的真正错误。兰斯纳认为,利益冲突法规允许法官有余地去解释该条款,并在合理解读下寻求免于惩罚,这样可以支持选民挑选市长的民主决定。但法官没有认识到福特只犯下判断上的错误。呈文表示,法官过于严格按“市政冲突法”执行
市府操守专员指福特不恰当利用市府资源后,福特在今年2月的市议会上参与了投票,表决无需归还3,150元足球基金捐款。
兰斯纳表示,市议会当初要求福特归还捐款时不在其管辖权内,呈文称:“(原决议)是无效的,随后所有的程序都是无效的。”市长的律师还进一步表示,市政利益冲突法(MCIA)“不适用于该案件”。
起诉福特的多伦多市民马格德(Paul Magder)需在12月24日前提交他的呈文。
市长律师称法官错判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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