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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滥告中餐馆 华人商户联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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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自2011年开始﹐华碌崙班森贺18大道同一街区接连多家中餐馆被一名外裔残疾人告到联邦法院﹐控告这些餐馆没有设置残疾人通道及设施﹐并协同律师索取高额律师费及赔偿金。发展至今﹐区内已有超过50间小商户收到同一律师楼的信件。

有鉴于此﹐布碌崙华人联合会2月11日 联合八大道社联会及美国纽约华人总商会在布碌崙举办“小商户联手抵制不当残障法规”会议﹐邀请法拉盛的朱伟律师、代表班森贺华人社区的州众议员威廉寇顿 (William Colton) 和社区小商户出席、讨论对策。

●未设残疾人通道 小餐馆业主被告

华裔新移民Michael 黄在18大道80街附近开了一家中餐馆,2月10日他突然收到一份联邦快递﹐打开一看是律师信﹐才恍然意识到他也挨告了﹐不由得倍感委屈﹕“我们开门做生意都是笑脸相迎﹐看到残疾人我们会跑出去问他想买什么﹐有时他只要一个春卷﹐我们也给他﹐没想到会告我们。”

黄先生说,“我们的餐馆很小﹐如果残疾人要进来﹐告诉我们一声﹐我们帮助你﹐或从进货的走道进来是可以的﹐可是突然收到律师信﹐对我们做小生意的影响很大﹐我们赔不起。”

他希望华人同行加倍注意门前来客﹐在餐馆安装为残障人服务的设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美国残疾人保护法

朱伟律师指出﹐根据美国残疾人保护法,商家有义务提供残疾人通道﹐餐馆内部要有专供残疾人买餐饮的设施,卫生间也要提供方便。收到律师信后不能置之不理﹐缺席审判的罚款就是1万5千元。

据悉﹐因提告的残疾人住在布碌崙、律师在曼哈顿﹐从2011年至今被告的华人商家大多集中在曼哈顿 (10多起) 和布碌崙 (50多起),皇后区尚未传出类似案例。多数被告商家都选择赔钱了事﹐而避免上法庭。

“因为到了法庭﹐即使赢方也未必能在金钱方面得益﹐反之﹐输了官司还得为赢方支付法庭费用及律师费。”朱律师说﹐该律师信没有定明上庭日期﹐这名残疾人伙同律师窥准了88号 (88 Act) 的残障法﹐游走于法律之间去谋利。该法律原意对保障残疾人士是好的﹐但被不当利用﹐就伤害了小商家。

●律师建议

朱伟律师表示,去年他经手的相同案例是两名残疾人状告一家中餐馆﹐因其中一名残疾人被发现在联邦法院有过欺诈案的定罪不敢出席作证﹐以及被告方给对方压力﹐ 反过来调查原告涉及种族歧视﹐以及滥用法律问题﹐历时半年后终于赢了官司。“但是联邦法院程序很复杂﹐就算赢了官司﹐律师费用也很贵﹐长远说我们希望通过修正法律漏洞来消除对小商业的压力。”

原先全部针对华人小商家的提告事件﹐今年起扩展到一间意裔所开的“东甩”店也挨该名残疾人控告﹐变成被告小商家难以用歧视罪反讼。

朱律师建议﹐小商家可与讼方律师表明﹐该餐馆为家庭式的小本经营﹐也是百年旧楼﹐无力花耗金钱改造旧有设施﹐仅可提供500元给对方作为文件费的花费了结该案 (因律师信收费约500元)。

●社区联合力量

州众议员寇顿表示﹐如果残疾人通过寄发警告信、先给小商户机会改善设施,而不是直接要求上庭赔偿﹐十有八九的商户都会正面回应﹐因为大多数的小商家都不想“歧视残疾人”。修正法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建议各小商户可以集合力量反控滥用法律的律师。

布碌崙华人联合会会长钟承楚表示﹐小商户收到律师信后要认真对待和分析调查﹐并尽快处理﹐一旦过了有效时间﹐ 这些涉及联邦控案的罚款、以及律师承办收费都过万元。

钟承楚主张小商户不要轻率赔钱了事﹐以免对方食髓知味﹐引发更大群组的华裔商户成为受害者。他希望联合社区力量﹐写信给州参、众议员﹐透过联邦议员推动﹐修改该不当的残疾法律。

钟承楚呼吁受影响以至收到律师信的商户们﹐能联络该会﹐集合各受害商户的力量﹐联手延聘律师反告对方律师﹐同时也可共同分担昂贵的律师费。华联会地址 ﹕6625 Bay Parkway , 2/F., Brooklyn , NY11204。网址www.ucaob.org﹐电话718-23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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