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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释放因“茉莉花行动”被捕人士

抗议中共重判异见人士朱虞夫

支联会、正委会2012年2月12日联合声明
2012-02-14 10:12 中港台时间|02-14 10: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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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4日讯】去年2月,中国网民和维权人士受北非突尼西亚“茉莉花革命”和埃及人民成功推翻独裁政权的激励,自发在网上呼吁发起“茉莉花行动”,或者撰文评论,却遭中共被迫失踪,甚至被拘捕和重判。根据人权组织资料,自去年2月至今,超过20人被刑事拘留及判刑)、数十人被抄家、近200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数维权人士和网民被监控。

刚于上星期五(2月10日)被重判7年和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58岁浙江省杭州市异见人士朱虞夫,一直致力中国民主人权工作,因此长期被监控,甚至在黑狱渡日。去年3月5日上午,朱虞夫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家里被查抄,抄走两台电脑,随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31日开庭审讯,指他在网站上发表诗文支持“茉莉花革命”,延至2月10日下午宣判。朱虞夫当庭表示会上诉。我们支持朱虞夫据理力争,希望法庭基于公民有权行使中国《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裁定他上诉得直。

近期因支持“茉莉花革命”而被重判的异见人士还有前八九学运领袖陈卫(2011年12月23日被判刑9年)、贵州贵阳民运人士陈西(2011年12月26日被判刑10年)和湖北武汉维权人士李铁(2012年1月18日被判刑10年)等,他们都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行使所有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言论和出版权利,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及判刑,是公然违反《宪法》的规定。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将于2月14日访问美国。中共没有在这位十八大后的新一代领导人外访前改善人权状况,反而不断重判异见人士,证明中共漠视国际要求改善人权的期望,更肆无忌惮打压异见人士,公然与人民和国际社会为敌。我们要求中国政府:

1. 立即释放朱虞夫、陈卫、陈西、李铁、杨秋雨、魏强、丁予及其他被以言入罪的异见及维权人士。
2. 遵守《宪法》和落实国际人权公约赋予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3. 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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