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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CC新规:电话促销需获顾客书面许可

2012-02-19 16:28 中港台时间|02-20 24: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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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鞠波编译报导)星期三,美国电讯业监管当局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投票通过新法规,要求电话促销商必须获得消费者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电话促销。

路透社报导,FCC将对自动拨号方式的电话促销执行更严格的规则,命令自动拨号或预录电话必须事先得到消费者的书面同意,且公司也不能以和消费者有商业关系作为理由而使用自动拨号促销。

在FCC今年二月的第一次会议上,FCC主席詹纳乔斯基(Julius Genachowski)说:“成千的消费者向我们投诉抱怨这些自动拨号促销。”与此同时,慈善机构和竞选等政治活动,或通知学校关门、航班改变以及等将不受新法规的影响。

新法规着重打击为银行、保险公司、电话公司等进行电话促销的营销公司,以及钻法律漏洞继续对FCC禁止致电清单上的消费者进行电话促销的营销公司。

詹纳乔斯基说:“我们采取的命令将要求营销公司必须获得客户的书面参与同意书。”FCC表示,自动拨号促销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并说这些自动拨号消耗手机用户的付费时间。

FCC还投票通过一项对互联网电话(VoIP)服务公司的要求,互联网电话公司将需要向FCC报告那些影响用户拨打911紧急电话的网络中断事故。

这一报告要求在传统话务公司上已经生效,新的法规将法规有效范围延伸到VoIP电话用户中大约三分之一的居家电话服务。

(责任编辑:张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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