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黎新综合报导)美国移民局(USCIS)自2011年3月推出电子验证系统(E-Verify)的自我检查(self-check)功能以来,已有102,942移民雇员使用系统检查他们的工作许可情况。移民局局长梅奥卡斯(Alejandro Mayorkas)3月15日披露这一数据时说﹐ 就目前的使用量﹐系统有能力应付更多的自我检查﹐但若联邦或每个州都立法规定雇主必须使用E-Verify系统检查其要雇用者的就业资格﹐就目前的容量﹐ 当局将难以应对需求的激增。
自我检查功能扩大服务范围
移民局2月9日宣布,已扩大实施电子验证系统的自我检查功能,以至全美50个州、华盛顿特区、关岛、波多黎各、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
电子验证系统中的雇员自我检查选项,使工人自己能够在被雇用之前检查他们自己的工作许可情况,并更正联邦数据库的错误。
自我检查是由国土安全部和社会安全局合作,提供给移民的一个检查自己就业资格,以及如何纠正自己在国土安全部和社会安全局纪录中的在美就业状况。这是第一个直接贻d放给雇员的网上电子验证服务,有英文和西班牙文版,让雇员通过输入自己的社会安全号就可查到其在美国的移民身份是否有资格就业。
更多雇主使用E-Verify
电子验证系统(E-Verify)让雇主以其所要雇聘员工的身份资料与政府数据库核对﹐所查证员工的移民身份。不无争议,E-Verify被广泛视为一个移民执法工具,让雇主负责﹐只雇用在美国有合法工作资格者。
这些年来﹐在E-Verify系统注册的雇主激增,部分原因是由于更多州强制规定雇主必须使用E-Verify系统。根据移民局﹐截至2012年3月10 日在E-Verify系统注册的雇主总数为342,726,是2006年6月9,300的约38倍。2012财政年﹐E-Verify系统所收到的咨询要求高达800万高于2006年的170万个。
硬性规定E-Verify
基于新条例的生效﹐对新聘员工进行E-Verify的雇主增加了。2008年由布什总统签署的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所有联邦承包商和分包商使用电子验证,法令于2009年9月开始生效。
现在越来越多的州也要求雇主必须使用E-Verify系统,E-Verify逐渐成为验证新雇员能否合法在美国工作的半强制性措施。
目前有9个州要求全部或大部分雇主使用这个认证,8个州要求政府单位和承包商使用;还有5个州要求部分地方或市政单位使用E-Verify。
纽约州还未通过立法规定雇主得使用E-Verify﹐因此截至2012年3月10日,纽约只有8,897位雇主在系统中登记﹐2012年纽约雇主的咨询要求也仅147,000查询。
尽管使用E-Verify的雇主增加了﹐但毕竟美国有约760万个企业﹐根据以上数据﹐只有大约5%的雇主已在E-Verify系统中登记。
反对硬性规定
网络安全专家担懮,系统不完全可靠。雇主则觉得要对新招雇员进行E-Verify﹐费时费力﹐增加营业成本。劳工和移民倡导者觉得硬性规定雇主使用E-Verify﹐将对已在美的非法移民构成就业问题。
虽然强制性规定雇主使用E-Verify的议案有可能在众议院被通过,但相对议案在参议院的前景是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