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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越界最高罚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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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21日讯】 台湾海巡署取缔中国渔船越界捕鱼,20日起,除了以往采取的驱离、没入渔具、渔获、留置人员及扣留渔船等处分外,海巡机关即日起可对违法进入水域的中国船舶科处罚款,最高可罚到1,000万元(33.8万美元)。

根据两岸条例新修正条文规定,经主管机关海巡署扣留非法越界中国船舶,一般船舶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渔船则依船舶价值及不法获利,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的处分。

前年初,一艘中国渔船在金门海域非法炸鱼,海巡人员派船前往处理,该船拒检逃窜,并向海巡船艇丢掷不明物体,海巡人员后来使用霰弹枪及M16步枪示警,才拦检带返依法究办。

海巡署表示,两岸条例新修正条文,今天起赋予裁处行政罚锾的法源后,取缔中国渔船越界捕鱼时,可以罚钱代替其他处分,金额则视对方不法获利与能够接受的程度裁处,较有弹性,也可减少争端。

海巡署表示,去年计驱离中国渔船5,402艘、带案处分1,900艘,但中国渔船仍屡屡越界捕鱼,因此今后将扩大执行取缔工作,以确保海洋生态资源,捍卫我国渔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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