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3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唐铭报导)原广东飞龙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曾汉林,于2012年1月20日,被成都中院宣判合同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200万元。曾汉林不服,近日,曾汉林向四川高院提起申诉。
曾汉林被指控利用合同诈骗成都联益有限公司持有的价值6,800万元的联益法人股。因此,潜逃加拿大12年。成为与赖昌星齐名的中国大陆“重大经济犯罪通缉犯”、中国警方“10大诈骗通缉嫌犯”。2011年初,曾汉林成为第一个被加拿大政府强制遣返的中国嫌疑犯。
曾汉林的儿子曾健认为,整个法律程序存在不公,限制证人入庭、不采纳辩方的证据及辩护词,而且控方的证据有诸多漏洞。近日,中国法学界21人组成的专家论证团,认为这不是刑事犯罪,成都中院对曾汉林的判决不符合中国法律。
曾汉林在加拿大的律师金威尔说,他们关心曾汉林,是因为这案件关乎基本人权。并希望北京也认识到,这宗案件的司法程序是否公正会影响到中国政府的形象。因为中国要向加拿大政府和世界各国证明,被遣返的人回到中国将获得公平的审讯。
被加拿大遣返的第一个中国嫌疑犯
曾汉林的儿子曾健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成都中院对曾汉林不公正判罚,引起中国刑法教授专家论证团,针对案情论证研讨;加拿大强制遣返曾汉林后,对不公正判决表示遗憾;有超过三十多个国家的权威媒体关注曾汉林事件,并作出报导。
曾汉林在加拿大的律师金威尔说,曾汉林的判决对加拿大政府也有很大的重要性。加国政府的立场是相信中国的法庭可以提供基本的人权保障,以及公平和不偏不倚的审讯。因此拒绝他留在加拿大,并将他强制遣返回中国。
3月1日,金威尔在多伦多举办新闻发布会,金威尔对多伦多媒体表示,他们关心曾汉林,是因为这案件关乎基本人权,以及中加关系的维持,这案件对加拿大有重大意义。
金威尔称,他在2月27日给加拿大总理哈珀发了一封信,要求总理向中国政府表达他对该案件的担忧。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曾汉林被遣返中国后,没有得到公正对待,中国法庭对曾汉林的审讯一直有严重问题。
整个法律程序存在不公
金威尔给加拿大总理哈珀的信中,列举部分对曾汉林在法律程序上遭遇的不公情况:在审讯的九个月里,只被允许写过一封短信给家人,其它任何联系都被拒绝;曾汉林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他被拒绝提供有关的药品;曾汉林被拒绝请律师,在开庭前才被允许,当局只给他们三次短时间的见面机会,而且有现场监督;庭审时只允许两名家庭成员入场,其他所有相关人都被拒之门外。
2012年2月18日中国法学界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了一次专家论证团,为曾汉林案情作论证研讨,他们一致认为,案件涉及的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不是刑事犯罪,在北京联合签署了一份请愿信,宣布对曾汉林的判决不符合中国法律,并提出法律意见书。
曾健认为,庭审时不符合法律程序,除两名直系亲属外,所有证人不允许出现在庭上,包括试图报导这个事件的中国大陆记者,也受到当局骚扰,除官方媒体的统一说词外,使真相无法客观的报导出来。
法官也不接受辩方的证据及辩解,而控方的证据有很多漏洞。比如控方原来指飞龙集团欠债1.2亿元,3个证人的证词矛盾,最后修改为3,000万元,后来发现也没有那么多。这个数字前后差别那么大。另外,法院选在中国新年放假前的1月20日做出判决,有阻碍辩方上诉之虞。
曾汉林已向四川高院申诉
曾健说:“以前在广东做生意赚的钱都拿去做慈善事业,捐大米、捐医院、修公路等等。我们家属根本不想被中加两国政府误会认为我们是搞事者、反动者。我们根本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爱国主义者,无奈我父亲含冤受辱才作出无奈之举。”
曾汉林曾经表示,他被一个卑鄙的合伙人陷害,这个合伙人利用他的政治关系对付他,让腐败的权力机关控告他犯罪,目的是夺取他的公司。目前,曾汉林已经向四川高院提出上诉。
曾健认为:“这案件也将决定往后中国籍外逃罪犯的命运,高院在申诉过程能否获得公平的判决,将对加拿大是否继续遣返中国疑犯有指标作用,将作为评估引渡中国籍疑犯的指标。”
曾汉林事件背景
广东飞龙集团董事长曾汉林,曾是中国千万富翁,飞龙集团涉及运输业与机械制造。1997年,曾汉林的公司与四川省一家上市钢铁公司合并时,其公司价值超过1,500万加元。1999年,曾汉林的新生意伙伴指控他隐瞒两笔相当于850万元与430万元的按揭债务,称飞龙集团在公司合并之前签署了这类按揭。
因害怕受到不公平审判,曾汉林于1999年11月逃至加拿大,而四川政府开始调查该轰动全国首宗资产重组涉及的诈骗案。随后,曾汉林被列入通缉名单。
(责任编辑:江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