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中共权贵彻底颠覆《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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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0日讯】一、中共权贵彻底颠覆《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解析:

1、现在中国的工人阶级是谁?

是不是占有人数最多的农民工和外来工?他们这些人目前干的工作都是最脏最累最艰辛的;收入的工资最微薄,几乎不够日常用度;住的条件最差,如地下室、工棚或躺马路;还没有任何医疗养老保障,甚至不签合同,无双休日,工资常常被拖欠,大多数人活着生不如死。

2、中国确实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吗?

固然,这个阶层的人就根本不可能领导这个国家,而是被中共权贵所把持的国家机器长期奴役压榨着,真正是“机器压断了老人的腰,洋货压断了童工的手,大陆人民盼解放啊”的悲惨处境。

3、中国确实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吗?

工会组织被政府操控,根本不代表任何工人,任何独立工会均遭彻底铲除,所谓工农联盟,可以想像其在如此国度的独立成立,根本是不可能的。公民的言论、结社、集会、出版等自由权均被剥夺得干干净净,这工农联盟还会有存在的丝毫空间和土壤吗?那么,这人民民主又从何而来,如何谈起?人民民主专政难道不是被中共权贵彻底颠覆抢夺,而变为真正由中共流氓权贵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专政了吗?

如此说来,现在的中国难道不正是流氓权贵所完全彻底地颠覆了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准确称呼应为封建官僚资本主义国家。那么,所谓“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现在又该如何对这些流氓权贵论罪呢?

宪法第一条已被完全彻底地颠覆,那么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还会有效吗?可为什么依旧还让其大行其道,长期坑蒙拐骗人民呢?自然,该宪法之后的所有规定,统统都成为谎言与最空洞的说辞了。

宪法序言说:“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根据中共统治中国半个多世纪以来,这“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确实在现实中被彻底推翻铲除了吗?还是又重新克隆了以毛泽东为皇帝的新的封建官僚集团?直到被邓小平彻底否定其“割掉资本主义的一切尾巴”,而建设为真正的“封建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江山并向往永远不倒呢?

如此说来,这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难道不是纯粹扯鸡巴蛋?作为共产党的领导永不动摇,这便为这些流氓权贵极其便利地将一切罪恶假党而行之大开方便之门,使其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地公然骑在人民头上称王称霸、作威作福而为所欲为。

二、谁是共产党?什么叫社会主义?

由于中共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且要领导一切,悍然党皇帝,把中国硬弄成“普天之下莫非党土,率师之滨莫非党臣”,并且还说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领导永不动摇,说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社会制度。由此,也让我们分析一下《谁是共产党?什么叫社会主义?》—于2006年4月8日撰文:

1、谁是共产党?

号称拥有8,000万党员的中共,与泱泱十三亿人口的人民比较,还依然只是极少数,凭什么他们就要“代表”十四亿人民的全部享受和根本利益?

更何况在共产党的队伍中,绝大多数党员都只是普通老百姓,与真正捞到实惠和好处的党员比较,他们才是最大多数。而真正属于既得利益者的党员又有多少呢?撑死计算,也不到500万人。那属于最享乐的人群,最多也超不过50万,但是,他们却全面占有、完全控制、极度挥霍着十四亿国民90%以上的所有资源和财富。

其中有那么一、二十个属于最核心的人,他们才真正是共产党的全部。如果没有他们,就一定没有共产党。也就是说,共产党不是由普通党员可以代表或有所组成的,即便有千百万普通党员被屈死,也如同普通老百姓的死一样,对共产党本身没有丝毫影响。

那么,这共产党,究竟又是谁呢?是中共政治局的常委,是中共政治局退下来的所有元老前辈们。当然,作为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一般委员们,他们虽然也是最大利益的受惠者,但他们都很一般,左右不了共产党的大政方略和趋势走向。

作为共产党的延伸,各级地方行政部门的头头脑脑们,他们便是共产党的真正爪牙和帮凶,也是共产党的最中坚力量。如果说共产党腐败无能,就由他们身上全面体现出来。如果他们这些人全部由豺狼虎豹组成,那这个共产党就一定是纯粹的豺狼虎豹政党。

2、什么叫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自由民主的,所有老百姓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当家作主的。但是,在这个伪社会主义的国度里,这个实实在在的封建官僚资本主义的国家,他们却硬说这就是社会主义,为的就是他们可以永远便利地大肆侵吞国资民财,名正言顺地不断搜刮百姓,对人民进行轮番抢劫和强暴。

实际上,我们大家都不知道,作为占绝大多数人口的普通老百姓,我们真正是被打着共产党旗号并高唱社会主义美好赞歌的属于人类最野兽的极少数动物们强奸了。因为你要知道,按照马克思理论所描绘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是无限美好的,是充分保障每一位公民各种法定权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并还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的。当然,这个社会是完全平等自由、和谐融洽、民主开放的。但是,我们却被这类不学无术,故意歪曲事实和真理的专制兽类长期蒙蔽欺骗着,甚至至死也不知晓很多道理,我们确实是被整整蒙骗强奸了一辈子。

因为,即便按照中共《宪法》规定,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和国家的真正主人,因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所有行政管理者,他们仅仅只是为大多数人民服务的公仆。但在现实中,我们什么时候真正享受过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待遇?每当我们与这类封建官僚打交道时,他们总摆出高高在上的父母官与官老爷的大架子,对我们爱理不理,还经常辱骂、嘲笑、鄙视我们,甚至在很多时候,他们竟然蛮横粗暴、毫不讲理、残酷无情地利用公权和公器打压迫害我们。关于在这一方面的充分证明,只要与中共政府及其官员打过交道的中国人都深有体会。那些为此不断上访,希望通过正当管道真正能够为己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人感受最为深刻。

三、就按照中共现有法律制度,中共权贵对人民所犯罪行有多少?

笔者粗略统计,大概犯有如贪污腐败罪、奸淫妇女罪、失职渎职罪、行政不作为罪、侵犯人权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罪、制造冤假错案罪、买官卖官罪、滥用职权罪、公器私用公报私仇罪、公款挥霍铺张浪费罪、官商勾结官黑勾结官官相护拉帮结派狼狈为奸罪、官官倾轧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假公济私罪、长期假大空欺骗愚弄人民罪、违法操纵选举罪、剥夺国民知情权罪、强拆抢掠罪,公然杀人罪,强权蒙蔽造谣惑众罪,反人道反社会反国家反人类罪。只要是党官,无人不是说一套做一套,挂羊头卖狗肉,而欺世盗名,蒙骗人民群众。

如此抢劫贪腐的犯罪集团,如果全民都知晓其黑恶本质,谁还会继续为虎作伥,在残害他人的同时,又轮到让其残害自己呢?即便该集团依旧握有枪杆子,又会有几多正派之人仅仅为了一己之私利,一丁点的蝇头小利继续为其全面效忠,甚至还拼上老命地捍卫其非法统治呢?也就是说,在今日时代,作为中国公民的你本人的心目中,其还有资格继续执政这个国家吗?你会答应并确实心悦诚服地任其强奸你自己或你的家人吗?

四、我们对这种公然颠覆人民政权的流氓权贵还要容忍到何时?

在这种伪社会主义的国度里,作为普通公民,从我们的祖上、父辈一直到我们自己,我们还要忍受到何时?难道我们确实就这么麻木,且丝毫也不明事理,而是如此迟钝和愚蠢吗?

所有中国人,尤其是所有真正遭受委屈、冤枉和苦难的中国人,你们难道还不清醒吗?毕竟这都已经到了什么年代,为什么我们还要继续这样做奴隶下去,而让极少数仅仅打着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旗号的野兽们来永远压制并重重盘剥我们呢?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法律一旦到了他们面前,就会全部失效了呢?而对于我们老百姓,他们完全可以不按照法律办事,他们凭什么总能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给我们治重罪呢?在这样的国度生存,我们会真的得到我们应享有的所有权利吗?我们真能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自由舒畅地生活好一辈子吗?

笔者想,这绝对不可能。那么,就让我们大家,所有已经清醒过来的人,首先联合起来,而同心协力,一致将这个被极个别极少数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专制流氓政党彻底抛弃,再创新一个先进政党,与其展开最为公平的竞争,共同把属于我们最伟大的国家建设好,让我们这个国家的每一位公民,真正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受属于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真正属于人性化的自由民主社会制度——最适合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人居大环境。

2012年5月18日于深圳贫民窟
作者:郭永丰

出处:北京之春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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