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副总编涉嫌杀妻焚尸 翻供称遭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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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30日讯】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于2007年涉嫌杀妻焚尸。一审被判死缓后,常林锋以遭遇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判令发回重审。今年5月29日,该案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重审开庭。

据《新京报》报导,2007年5月16日凌晨,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发生大火,消防人员在火场发现了该校女教师马燕(化名)的尸体。此后,马燕的丈夫、《中国电子报》原副总编常林锋被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据悉,常林锋的儿子因患有先天性自闭症在青岛治疗,夫妻俩为了孩子经常吵架,此外常林锋在外还有情人。

常林锋被捕后曾供述称,案发当晚他11时许才回家,妻子说自己一位深圳的朋友带孩子来京治病,想借住家中,二人为此发生口角。他一怒之下掐死了妻子,后来想到制造火灾现场造成妻子逃生时被烧死的假象。

2010年5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常林锋用手扼压马燕的颈部,致其死亡后,将马的尸体运至单元楼楼道内纵火焚尸,导致火灾,两名邻居被烧伤,其中一人重伤。常林锋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另据《北京晨报》报导,收到判决后,常林锋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北京市高院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29日上午,此案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进行了发回重审后的首次开庭。常林锋在开庭中坚称自己无罪,并声称自己做出的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2007年9月26日,常林锋被刑事拘留并被送进看守所。两天后,他开始向有罪供述转变,但供述中部分细节相互矛盾。

对于自己在这段时间做出的有罪供述,常林锋称,之所以会有这些有罪供述,是因为他经历了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还被诱供和指供,其间他一度精神混乱,因为公安机关一直坚定地认为他有罪,还说有充分证据。他为了治疗烧伤就按照刑警、预审说的大致框架陈述。但因为后来对方未兑现承诺,他才继续坚持做无罪供述。二审中出庭的民警则否认曾对常林锋进行刑讯逼供。

在29日的开庭中,常林锋的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法院并未当庭做出判决。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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