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副總編涉嫌殺妻焚屍 翻供稱遭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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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30日訊】中國電子報社副總編輯常林鋒於2007年涉嫌殺妻焚屍。一審被判死緩後,常林鋒以遭遇刑訊逼供為由提出上訴,北京市高院判令發回重審。今年5月29日,該案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重審開庭。

據《新京報》報導,2007年5月16日凌晨,中央財經大學家屬院發生大火,消防人員在火場發現了該校女教師馬燕(化名)的屍體。此後,馬燕的丈夫、《中國電子報》原副總編常林鋒被認定有重大作案嫌疑。據悉,常林鋒的兒子因患有先天性自閉症在青島治療,夫妻倆為了孩子經常吵架,此外常林鋒在外還有情人。

常林鋒被捕後曾供述稱,案發當晚他11時許才回家,妻子說自己一位深圳的朋友帶孩子來京治病,想借住家中,二人為此發生口角。他一怒之下掐死了妻子,後來想到製造火災現場造成妻子逃生時被燒死的假象。

2010年5月,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常林鋒用手扼壓馬燕的頸部,致其死亡後,將馬的屍體運至單元樓樓道內縱火焚屍,導致火災,兩名鄰居被燒傷,其中一人重傷。常林鋒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另據《北京晨報》報導,收到判決後,常林鋒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訴,北京市高院裁定將此案發回重審。29日上午,此案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進行了發回重審後的首次開庭。常林鋒在開庭中堅稱自己無罪,並聲稱自己做出的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訊逼供和超強審訊。2007年9月26日,常林鋒被刑事拘留並被送進看守所。兩天後,他開始向有罪供述轉變,但供述中部份細節相互矛盾。

對於自己在這段時間做出的有罪供述,常林鋒稱,之所以會有這些有罪供述,是因為他經歷了刑訊逼供和超強審訊,還被誘供和指供,其間他一度精神混亂,因為公安機關一直堅定地認為他有罪,還說有充分證據。他為了治療燒傷就按照刑警、預審說的大致框架陳述。但因為後來對方未兌現承諾,他才繼續堅持做無罪供述。二審中出庭的民警則否認曾對常林鋒進行刑訊逼供。

在29日的開庭中,常林鋒的律師為其做了無罪辯護,法院並未當庭做出判決。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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