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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法修正 医师吁列牛猪分离

2012-06-10 13:50 中港台时间|06-10 14: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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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0日电 )由于立院12日将处理含莱克多巴胺美国牛肉进口的“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医师许立民呼吁,应将“牛猪分离、排除内脏”列入食管法第11条。

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治医师许立民是在今天消基会等民间团体召开的“立委听好!我不要瘦肉精!”记者会发言时,作以上表示。

许立民指出,莱克多巴胺长期食用的健康风险未知,包括心血管疾病患者可能会有心律不整问题;肝、肾有疾病的人,与18个月以下的婴儿可能会有无法代谢的问题,这些族群可说是暴露在高风险状态。

他认为,政府仅以口头承诺莱克多巴胺“安全容许、牛猪分离、强制标示、排除内脏”,不具政策决心,建议应将“牛猪分离、排除内脏”明确列入食管法第11条。

另外,许立民表示,为确保台湾肉品安全,政府应维持瘦肉精-乙型受体素为禁药,千万不能开放为核准用药。否则,台湾可能还没享受到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的好处,就先损失台湾肉品的外销经济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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