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北立法 污水厂将回馈外围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21日电)新北市议会今天二读通过“新北市公共污水处理厂回馈地方自治条例”,八里、林口及淡水等污水厂外围半径600或1千公尺范围内居民,可望获生活补助及公共设施兴设等回馈。

新北市议会下午审议“新北市公共污水处理厂回馈地方自治条例”,在大多数议员无异议下,逐条完成审议,待完成三读后公布施行。

自治条例主要内容是依污水厂外围300公尺、600公尺内划第一级、第二级回馈区,提供60%、40%回馈金,供区内民众全民健康保险费补助或医疗保健、生活补助等事项,或是提供环境保护绿美化及公共设施兴设等用途。

市府水利局副局长宋德仁表示,由于条例中规定污水厂每天处理污水吨数达50万吨以上者,第二回馈区半径范围可扩大到1千公尺,水利局迄今仍未实际划设过,因此,目前仍不清楚回馈区涵盖范围。

他表示,依目前污水厂处理量估算每年回馈金数额,八里污水厂约新台币3千多万元,林口及淡水的金额较少,各约200多万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