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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宿雾市新法规 打小孩要罚

2012-06-28 16:39 中港台时间|06-28 16: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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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28日专电)不打不成器?这句话在菲律宾中部大城宿雾市已经行不通了。宿雾市议会最近通过新法规,成年人不管是家长、老师或保母,只要打小孩就要被罚5000披索(约新台币3534元)。

菲律宾经常传出儿童被殴打成伤甚至致死的事件,但在不久的将来,父母、养父母、亲戚、监护人、教师,乃至于看护员和家佣,都不得殴打、踢踹、掌掴儿童,也不准使用棍棒、拖鞋或皮带等任何器具体罚儿童。

同时,揪耳朵、剃头、抛掷、半蹲、罚跪、关禁闭以及言语羞辱等行为,也被禁止。

菲律宾“宿雾太阳星报”报导,这项法规的目的是鼓励成年人对儿童采取正面、非暴力的管教方式,在市长签署法规的15天后生效,违反的成年人可判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披索以下罚款,或徒刑兼罚款。

原本有市议员认为这项法规将使父母难以教导小孩,因此提议若父母违反可以不必受罚,只需参加讲习会,但经过讨论后,遭大部分市议员否决。

另一方面,菲律宾众议院今年1月间也已通过“禁止体罚法”,目前正搁置在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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