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美信用卡业者付$72.5亿和解刷卡费诉讼

2012-07-16 21:08 中港台时间|07-16 21:25 更新
人气 14

【大纪元2012年07月16日讯】美国信用卡公司威士(VISA)、万事达卡(MasterCard)公司与多家发卡银行同意,赔偿零售商家总价值达72.5亿美元,以和解长达7年的操纵刷卡费诉讼案。此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垄断法和解案件。

根据庭外和解协议,提出集体诉讼的商家将可获得赔偿60.5亿美元,包括VISA同意支付40.3亿美元、万事达卡与数十家银行同意支付20.2亿美元。两家信用卡公司还必须调降约0.1%的商家支付刷卡费,为期8个月,相当于12亿美元价值的赔偿。

VISA、万事达卡与相关银行并同意,允许商家向刷信用卡的顾客收取更高手续费,以促使信用卡公司与银行朝成本更低的付款方式改革,但商家也必须向顾客揭示收取信用卡手续费的相关讯息。

据统计,以美国消费者使用信用卡、银行转账卡支付的交易量计算,VISA与万事达卡两者合计就超过80%。

此官司起自2005年,原告包括大型连锁超市Kroger、Safeway、药妆连锁店Rite-Aid、鞋类零售商Payless ShoeSource、全美便利商店协会、美国书商协会等数十零售业者与商会,他们指控发卡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违反商业竞争原则,联手收取不合理刷卡费用,涉及不公平的垄断行为。

多家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成为被告,包括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巴克莱、汇丰、富国(Wells Fargo)、第一资本(Capital One)等。

本起诉讼关键在于刷卡手续费或交易费,即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或银行转账卡结账时,信用卡公司与发卡银行向零售商收取平均约2%费用,这使商家获利空间受到压缩。相对地,发卡银行一年则可收取超过400亿美元的信用卡手续费收入。

(责任编辑:王桦)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