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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中心讲解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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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桦星纽约报导)你知道纽约州最低工资是多少吗?你清楚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吗?要拿失业保险金须满足什么条件呢?民权中心(MinKwon Center)7月19日(周四)在法拉盛举行劳工权益讲座解答民众心中疑虑。劳工律师就如何保护工人合法权益、申请失业保险金及记录现金收入等话题向社区民众进行讲解。
  
在民权中心实习的Bio Kim告诉大家,纽约州劳工法规定纽约州最低工资为每小时$7.25,每个星期工作超过40小时就属于加班时间,加班工资是每小时工资的1.5倍,每次工作的时间超过10个小时,雇主则应另外支付员工7.25美元。每个月结算工资时应计算清楚,另外,无论自己工资是以支票或是现金形式获得,都应立即存入银行及保留装有现金或支票的信封以此获取证明。
  
Bio Kim表示,目前有很多雇主会因为一些原因扣除员工工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例如在餐馆打工打碎盘子、超市收银员少收了钱或是员工迟到,遇到这些情况雇主不能从员工工资里扣除,否则是违法行为。另外,法律规定所有雇员一个星期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工作时间内也应保证有半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民权中心劳工律师Hana Kim向听众解释,要想获得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四项标准。首先,申请者必须在过去有足够的收入,如果在过去的一年半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则不能够获得失业金﹔其次,申请者在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第三,申请者失业的原因不是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比如违反公司规定而遭到辞退则不能获得失业金,但因健康问题而辞职可以获得失业金﹔最后一点,申请者必须处于积极地寻找工作的状态中。另外,非法移民者不能申请失业金。
  
欲申请失业保险金者可拨打纽约劳工部电话﹕1-888-209-8124。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下午5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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