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齐光认互租物业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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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报导)特首梁振英新班子再传负面消息,上任不足一周的发展局局长麦齐光承认,20年前任职公务员期间,曾与另一名公务员互相租住对方单位,并申领政府租金津贴。麦齐光称当年做法没有违规,亦无涉及操守问题。有立法会议员批评麦齐光涉嫌利用公务员制度的灰色地带获取利益;有政党就到廉政公署举报,要求麦齐光涉嫌骗取房屋津贴。

麦齐光在1986至1988年担任政府工程师期间,前后共27个月,与另一名公务员互租单位,赚取租金津贴。麦齐光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承认事件,“另一个都是公务员,他都有在那里买了单位,我是租他的单位。”为什么买了单位不自己住?他称:“这样就不对了,如果我买了单位而用政府租金来给自己,就是违规。”

他说,当时的月租是数千元,但事隔20多年,已不记得整笔租金津贴涉及金额。他又称自己是依足公务员规例申请租金津贴,并无违规,还认为是一种投资,“如果我自己有一个物业,我租给外面的任何一个人,包括一个公务员的同事,这个只是一个投资的行为。如果我是租一个住宅单位,如果那个住宅是我向公务员事务署申请我要住一个单位,是符合我的职级津贴,而我实际也住在那里,觉得自己无违反规例。”他不愿透露那位公务员同事的身份,又认为事件不涉及个人操守。

工会:麦齐光变相套现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就认为,事件打击公务员形象,并质疑麦齐光的做法是变相套现,难以接受解释。他指现时要追究或追回津贴很困难,只期望麦齐光反省他的言论。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昨日回应称,租住他人单位不算违规,又称制度已经改善,他会以专业态度了解及处理收到的个案。至于会否主动调查麦齐光事件,邓他表示会再多了解情况。

民主党促廉署调查

民主党多名成员昨日到廉署总部,要求彻查麦齐光涉嫌骗取房屋津贴。民主党区议员陈树英表示,麦齐光承认80年代的单位名义上是互租,但实际上可能是互相住在自己的单位,质疑麦齐光诈骗,并要求麦齐光交代另一名公务员的身份。她又认为利用公帑协助公务员供楼不合理,建议检讨房屋津贴规定。

工党主席李卓人亦指,身为局长应有高诚信及道德操守,麦齐光有欺骗嫌疑和道德问题,当局应调查。“现在很明显,麦齐光是走了法律罅,就算走得成功,也是走了法律罅。我们觉得他这样的操守,会令到将来他执行政策时,大家会质疑他本身有没有道德的力量去执行政策,去推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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