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成战场 电脑手机巨头争相来讨说法

【大纪元2012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亦笑德国报导)商场如战场,虽不见硝烟弥漫,也打得热火朝天。今天谷歌对微软侵权,明天三星剽窃了苹果,后天高通又给谷歌下了战帖……这纷繁复杂的商战剧,对看客是“世事如棋步步新”,对商家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而德国逐渐成为各路豪杰争相提诉的主战场。

通信领域频打专利战

毫不夸张地说,专利权已日渐成为通信领域各大公司竞相追逐的“宝藏”,围绕专利权展开的争夺战,在业内已经发展成一场大混战,几乎所有叫得出品牌的公司都无一例外地被牵扯进来。苹果分别跟谷歌、微软、三星、HTC、诺基亚等交过战;谷歌先后与微软、脸书、高通等打过官司;华为也曾与思科、中兴、摩托罗拉等对簿公堂。

通信界之所以一直专利纠纷不断,主要是因为此领域商业竞争异常激烈。一方面,新技术层出不穷、产品更新换代极快,一些业内的传统企业需要不断祭出专利诉讼的手段,对新兴品牌、新式产品加以遏制;另一方面,一些拥有技术优势的大公司,必须通过频繁的专利诉讼,来确保自身技术研发的现有成果和利益不会流失。

如果想在诉讼官司中占据主动,各大企业就必须加强专利储备建设。以谷歌为例,他们之所以不惜以125亿美元的天价收购摩托罗拉,很大原因就是看准了摩托罗拉多年发展中所积累的2万多项专利,特别是与安卓(Android)系统相关的技术产权。拥有了摩托罗拉庞大的技术专利支持和安卓操作系统,谷歌就可以在手机领域与苹果一较高下了。

处理侵权官司德国称霸

既然侵权官司直接服务于商业竞争,那么在哪打官司既能节约成本又能取得实效,就成了各大跨国公司首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据《纽约时报》报导,根据慕尼黑律师事务所Meissner Bolte的统计,欧洲多达2/3的专利案件都是在德国提起诉讼的,而且大多集中在杜塞尔多夫、曼海姆和慕尼黑三个地方的法院。杜塞尔多夫高等地方法院法官库讷(Thomas Kuehnen)也表示,每年提交到英国和荷兰的专利诉讼官司约为50起,而德国却高达1300起,约有半数都在杜塞尔多夫审理。可以说德国已成为这些跨国公司专利角逐的主战场,而他们选择德国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快!德国法院处理专利诉讼相当高效,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审理专利权诉讼,从提诉到一审判决通常是15到18个月,在曼海姆则更快,为8到10个月,这比起在美国常常拖上2到3年的时间要快得多。而且德国的诉讼程序相对简单,所有案情都通过书面呈交,并没有美国式的证据交换环节,也不像英国那样,律师必须以口述形式陈述案情。在英国庭审时间最多长达14天,而德国开庭平均只需3小时,法院可能会在一天内针对多起专利诉讼案开庭。

二.省!在德国打诉讼官司很省钱,并不是因为德国的律师费便宜,而是德国人处理案件很高效、不拖沓,所以节省了时间也就等于节约了律师成本;另外一方面,在德国不像在英国,律师需要那么多天出庭进行陈诉,出庭费自然下降。

三.权威!经手的官司多了,德国法官处理起专利诉讼案一般都很有经验,判决也极具权威,很多欧洲国家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都会参考德国的判决结果。比如杜塞尔多夫在新世纪的一个裁决,就使得有关“MPEG 2”技术的数百起官司得到了解决,这项判决也为业内一份重要的和解协议奠定了基础,该协议涉及54个国家的700多项专利。

四.实效!德国在欧洲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使得那些想征服欧洲市场的大公司,首先要考虑诉讼官司在德国打的效果如何,很多企业都表示,如果产品最终无法在德国销售,那在其他地方销售也就意义不大了。所以只要能在德国打赢官司,达到禁售竞争对手产品的效果,那基本就已占尽了商机,能给企业带来相当丰厚的利益回报。

基于这四大优势,德国在处理侵权官司方面可谓具有霸主地位。虽然英国伦敦和荷兰海牙都在与德国争夺欧洲专利诉讼的核心地位,但英国受制于法律成本太高,荷兰有碍于经济规模过小,而德国则是天时地利人和,诸项优势占尽先机。

诉讼制度恐被滥用

凡事皆有两面,德国的诉讼制度虽然有其优势,但也必然有其软肋。今年4月,微软突然爆出因担心与摩托罗拉的专利纠纷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决定将欧洲软件分销中心从德国迁至荷兰。微软这一重大举措也引起了人们对德国专利诉讼制度的热议,专家认为这项制度在德国正遭到滥用,恐怕会阻碍企业的创新步伐。

通常在对于“不可挽回的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美国专利制度只是让法官有权判定被告给予原告成比例的赔偿,而非直接做出禁止争议产品进行销售的判决。而在德国,如果法院确定某家公司持有一项合法专利,只要原告提出禁售要求,德国法院就会颁布这种处罚,甚至是在侵权诉讼还没有定论的诉讼阶段,产品就已经被禁售了。

比如2012年苹果提告三星侵权的案件中,诉讼期间三星的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就已经不能在德国上市了。后来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判决苹果胜诉,禁止在欧盟地区销售三星Galaxy Tab 10.1,之后又改判只限在德国地区禁售。三星只好修改产品并更名为Galaxy Tab 10.1N重新在市场上推出,前后的经济损失相当巨大。

一些企业呼吁德国议会对这种诉讼制度做出改革,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免遭此类诉讼的滋扰。2009年,二百多家中小企业建立“游说组织”,想要敦促政府改变这种专利诉讼制度。这个组织的成员主要是软件和硬件厂商,但迄今为止并未能说服德国议员。该组织执行主任萨莫(Johannes Sommer)曾对媒体表示,企业最怕的就是受到那些旨在干扰其业务的专利诉讼。而德国是一个对专利持有者非常友好的国家,只要专利持有者在德国提起告诉,通常胜算都很大。其实早在2005年,德国议会就一致通过了一项非约束性决议,敦促对德国专利申请制度做出改变,避免遭到滥用,但这项呼吁至今也未能转化为实际行动。

附录:德国重要电子产品专利诉讼案一览

微软告摩托罗拉 2012年7月
曼海姆地方法院裁定,摩托罗拉移动对微软文件定位表造成侵权
微软胜诉

谷歌(摩托罗拉)告苹果 2011年12月
曼海姆地区法院判决,苹果手机中分组射频系统中的一项技术对摩托罗拉造成侵权
谷歌(摩托罗拉)胜诉

2012年4月
曼海姆州法院判决,苹果手机的电子邮件“推送”服务对摩托罗拉移动造成侵权
谷歌(摩托罗拉)胜诉

苹果告谷歌(摩托罗拉)
2012年3月
慕尼黑法院判决,摩托罗拉移动在其手机产品中侵犯了苹果的照片管理技术
苹果胜诉

2012年7月
杜塞尔多夫州法院判决,摩托罗拉Xoom平板电脑并未抄袭苹果iPad
谷歌(摩托罗拉)胜诉

苹果告三星 2012年7月
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判决三星平板电脑Galaxy Tab 10.1对苹果造成侵权
苹果胜诉

诺基亚告苹果
诺基亚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曼海姆等地对苹果提起诉讼,指责苹果未经授权擅自在iPhone、iPad和iPod Touch中使用了诺基亚持有的13项专利。
还未判决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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