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剑锋】:王立军案:重判、轻判意义都不大

郦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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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7日讯】对王立军案的判决结果,很多人觉得判得太轻,有践踏法律之嫌。事实上,这并非不可理解,跟外界的猜测也大体上差不多。而从另一层面看,无论重判、轻判,都没有多大看点,顶多只具象征意义。

第一,这是一次政治判案,是基于中共当下的政治需要而非出自法律。因为像中共这样的极端一党专制国家,法律能有多大尊严?对法律看中的本身就是大错特错的。

第二,于中共而言,王所犯之罪,除去受贿,都是政治上的,是在政治斗争中犯下的。只要中共各派争斗不停,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以妥协来处理,以使各方都能满意,都得到安抚。秉公判案根本不可能。

第三,它是眼下危机现实的必然选项。中共目下已处在生死存亡之秋,人民不信任,“击鼓传花”都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体制内的成员,只有网开一面,不然的话,谁还会替党卖命?

第四,“重大立功”的基调事先已经定好,不可能再去重判。王既检举了谷开来,又揭发了“他人”,很多地方都主动配合,不是“自首”,就是坦白“认罪”,法庭不可能下重手。谷开来杀人不过才判死缓,王岂能超越谷?从这个角度,判15年已经不算少了。

第五,更大罪行被掩盖,如何重判?王的四宗罪,其中的三项(叛逃、滥权、徇私枉法)都属“迫不得已”。像他说的,面对一个中共政治局委员,要想生存不得不如此。不仅王的更大罪状,如解剖人体、器官买卖等被中共一一掩盖;从某种意义上,王还是薄熙来政变夺权、搞独立王国图谋的参与者、知情者,这些都未涉及,很难想像怎么重判下去。

第六,从中共历史分析,中共不存在“从严”整治高官的传统。处理高岗饶漱石、文革党内政争、对林彪四人帮集团的审理,以及后来整治陈希同陈良宇,基本上都是如此。在中共的官场,只要你不出大格,一般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出了问题,官职、党籍等等都会成为减轻罪状的保护伞,所以才说中共以党纪政纪代替法律。

第七,以中共对待法律的儿戏态度,不管你犯多大罪,只要不判死(立即执行),那在中国目前背景下,对高官权贵来说意义就不大。就像对待贪官污吏,贪多少也不会处死刑一样,既不能对他起到警醒作用,又不能将他长期关在监狱,你说这种惩治能有多大效果?所以,贪污成风甚至愈演愈烈就不奇怪。照中共的说法,谷开来和王立军,一个抑郁,一个“精神高度紧张”,他们不可能将牢底坐穿。故判案是象征性的,坐牢也是象征性的。

鉴于这些原因,中共轻判王立军就成为必然,也可以说顺理成章。退一步讲,假使中共重判,比如判个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又能有多大意义和价值呢?其实都是一样的。

王立军案的判决对薄熙来问题的处理会有何影响?大家都在关注。

一方面,可能有所影响。因为法庭在审理王立军时,毕竟已经间接提及薄熙来,只是未点名而已。而且,从认定王因揭发“他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情况看,结局似乎会对薄很不利,或者不想把薄与谷开来、王立军作切割,加重处理也未可知。

但另一方面,对薄熙来的处理同样也离不开上述六、七个方面的考量。毕竟中共现在面临的内外环境是严峻的,某种程度上跟当年苏共解体时差不多少;加之偏偏又赶上要开十八大,对内(党内)对外(党外)一切都要维稳。为避免党内分裂,营造表面上的党内统一局面,也许中共会轻处理薄熙来,这都是可能的。

正如我们所言,不管中共怎么处理,其代表的意义都不会太大。薄死猪不怕开水烫,即使罪恶滔天,中共也不会把他怎么着。一个薄熙来,一个中共,半斤八两,都对人民欠下累累血债,只有等待真理正义的最后审判。寄希望于中共能够公正处理,还是对中共本质缺乏了解,无异于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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