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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限制言论自由 县市齐批太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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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徐乃义、李撷璎、谢月琴、廖素贞、李晴玳、陈文敏、林萌骞、赖永隆/台湾连线报导)台湾台中市15日接获市府都发局转交通部观光局函,要求“各里里长要清查辖区内所有‘法轮功广告物’并进行查报!”中市多位里长直呼“太不合理!”让人怀疑是否有中共黑手介入。各县市政府议员与立委也同样炮轰中央,台中市府都发局回应“只是转观光局的发文,目前除非有人检举,否则不会主动拆除”。

观光局究竟是谁的?

台湾各县市最近接获交通部观光局公文,要求“加强”对法轮功团体广告看板稽查。云县议员廖清祥说:“到底是中华民国的观光局?还是中共的观光局?”。嘉县议员刘敬祥则批,现在观光局以陆客为主,让台湾沦为中共的附庸国。

“真的不合理嘛!”10月15日收来自台中市府都发局发出的“中市都1020160115号函”公文的南区里长张启龙说,“竟然要各里里长查报辖区内的‘法轮功广告物’,”他强调,法轮功在台湾是合法团体,这种公文简直像垃圾!

台中市国民党议员刘士州认为,仅凭一位民众投书就以偏概全实在不应该,并表示“陆客来台旅游可看到真相,见识台湾民主的多元化应是好事”。中市议员张廖万坚则指出:“如观光局是依〈广告物管理办法〉处理,台湾到处都是,这种针对性且选择性的做法,显然已让台湾民主言论自由严重倒退。”

嘉市议员蔡文旭则表示,〈宪法〉明示人民有言论自由,因此观光局作法已违宪。云县议员陈河山也表示,台湾是言论自由国家,马政府这样根本是自打嘴巴。

对此,台南市议员李文正针对交通部观光局不当的做法大声谴责并表示“相当痛心”,他于16日下午利用议会质询时,要求南市府观旅局不可配合中央行事。他强调,交通部观光局的做法违背了民主、自由、人权原则,交通部观光局不当做法让政府没有了立场,也违背了普世价值。

李文正说,法轮功的宣传看板,可以了解中国真相,对陆客来台观光有帮助,同时证明台湾是自由国家。他到过多个国家景点,都会看到法轮功展示真相看板等活动,而且是很自由的,他认为台湾政府是没有权力干涉法轮功真相看板。

南投县议员陈昭煜重批,马政府如果继续与民主为敌,将会贻笑国际。法轮功团体在路边的“法轮大法好”看板,台湾民众都习以为常,认为是表达自己信仰的一种方式,至于观光景点的真相看板,也是反迫害的声援方式,大家都能理解并尊重。

合法就不应该拆除

中市议会议长林世昌、高市议员陈丽娜与郑光峰表示,针对广告物的拆除,如果合法就不能拆,但如不合法,也应一律平等,不应针对法轮功。陈丽娜认为,每人对广告观感认知不同,故执法原则关键不在内容,而是刊出位置是否合法。云县副县长施克和表示,政府处理事情一定要通案处理,若具针对性有失行政公平性。

云县议员蔡秋敏指出,她见到的法轮功广告,都不影响市容观瞻,也不妨碍公共场地,任何一个团体只要不违背善良风俗、不危言耸听,都应受到尊重。南投县议员廖志城与廖梓佑也表示,法轮功团体的看板都制作得很精美,并不会妨碍观光发展。

此外,南市议员李退之与观光局长陈俊安、苗县议员谢芳纹、宜县议员赖瑞鼎、刘添梧与江文登、立委刘建国等也都认为观光局这样的作法实在太离谱;桃园县观光行销局局长李绍伟则表示,桃县各景点公有场地一律禁止任何未经申请的私人广告用途,至于周边私有地,包括法轮功在内的任何广告,县府不会干预。◇

(责任编辑:林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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