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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资源吸附体制下的智囊群体缺什么?

2013-10-04 23:32 中港台时间|10-12 19: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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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04日讯】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几项大改革,从养老金、遗产税、房产税,直至实行捐赠器官的“推定同意原则”,无所不包。对这些精心设计的改革草案,专家们均宣称这是“与国际接轨”,公众几乎都持反对态度。仔细分析相关条文后,我发现这些改革方案的设计有个共同特点:只考虑增加政府财税收入,完全无视民众的承受力,目标是通过税收将民众的有限收入化为政府收入。

本文仅以遗产税为例。

*税制设计与国际社会并不接轨*

《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的修改版据说已上报国务院,相关征收标准引起强烈反对。支持这一草案的人称这是“与国际社会接轨”,劫富济贫,并宣称“美国、日本都加大了对遗产继承的税收调节力度。”

支持者有意不说明的是,美日两国对遗产税的调节力度是调高还是降低,这是个关键问题。事实上,美国一直在努力降低遗产税基本税率,自2001-2011年十年间,美国遗产税基本税率从55%降到了35%,免征额由 67.5万美元上升到500万美元。2013年美国国会将遗产税的征收起点定为525万美元,基本税率为40%。日本政府2003年的财税改革,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降低遗产税税率与征税档次,加大退税优惠,并宣布这一税制改革的目的就是使资产在世代间转移更加顺利。

不仅美国、日本如此,其他国家也因高额遗产税不利民生,也开始降低、简化遗产税税率和起征点,比如一些欧盟国家。与此趋势相反,中国《草案》对配偶等顺序继承人受遗赠的征税程度远比很多发达国家苛刻,其他国家征遗产税时的“重复课税宽免制”,中国不肯“接轨”;民营小企业主的经营性财产豁免遗产税是国际惯例,中国也不“接轨”;一些认真研究了《草案》的人在比较他国遗产税法后做出结论,按照这一《草案》,中国承担遗产税的主体并非巨富,而是部分中产阶层、中小企业主、以及为保障下一代生活,终日辛勤工作、努力储蓄的人群。

*中国遗产税设计特点:劫中产济政府*

我同意上述观点。我认为,至少有两点证明中国遗产税是劫中产济政府:

1、中国遗产税的起征点过低,绝大部分中产都需要交纳遗产税。

《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列明,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500万、500~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依次为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25万、75万、175万。

我认为将80万定成起征点实在过低,依据如下,近十年来,中国房价飞涨,导致中国家庭净资产虚高。《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2》的结论是:中国家庭总净资产为69.1万亿美元,美国家庭总净资产为57.1万亿美元,中国家庭总净资产比美国高出21%。这一非常荒唐的结论有现实依据,因为中国房产的价格早就超级泡沫化。一般情况下,房产占中国城市居民家庭总净资产70%以上。这一报告内容一公布,我就写了篇“荒唐的中美家庭净总资产比较”(2013年7月23日)予以批评,指出中国人家庭资产超美是泡沫,全靠房地产拉抬。国内后来有不少相同观点文章发表。

上海市民号称每家拥有资产上千万,其中主要资产就是他们拥有的房产。青岛一项调查也如此,一套100平米的小三居室价格逾百万, 城市居民也因此大都成了“百万富翁”。

也就是说,按80万起征点,城市居民只要拥有房产,子女继承时就需要交遗产税。但对于300万元以下者来说,却负担沉重。尤其是那些一直与父母居住一起的人,有可能因无法缴纳遗产税而失去住房。

2、富人可以为子女预作安排

按常情来说,富人应该比中产更担心遗产税,但在中国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征收遗产税要求政府对国民个人的婚姻家庭情况、房地产、金融资产、公司股权、境外资产、个人是否移民等情况有完整的了解,才能达到征税公平。中国政府目前恰好对这类资产高净值人士的情况缺乏了解,也不想了解,因为政府高官本身就属于隐形超级富豪。

从已有经验来看,这些超级富豪的避税技巧与轻易程度远高于薄有身家的普通人,他们可以设立离岸信托基金、可以将财产转移到“税收天堂”国家、可以把大批物业登记在境外的子女名下。中国目前一大批20多岁的超级富豪就是这样诞生的。至于那些富比王侯的红色家族成员,不少早已经有了外国公民身份,中国的所有税收与他们都无多大关系。

可以说,遗产税按照草案标准征收,大富不受影响,小富及中产受影响最大。

*参与制度设计的智囊们缺少什么?*

从养老金与遗产税方案设计来看,参与设计的智囊们缺乏的是学者本应有的社会良知与学术责任感。他们眼中只看到政府的财政饥渴,于是由政府提供大笔课题经费,帮助政府实现敛财梦想。这是中共这种资源吸附体制下的必然现象:政府控制一切资源,知识精英必须依附于体制上才能生活,想生活得更好就得投政府之所好。于是各种为政府谋划掠民以奉上的草案、研究报导与建议纷纷出笼。民众的承受能力则完全不在他们考量之内。

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们在《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报告》中为政府指出了税收增加的“光明前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为税收总额的1%-2%。如果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中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收入2000亿元。”至于中产家庭是否能够承受,他们并不考虑。正如那些提出延迟退休金领取时间的清华大学教授一样,他们并不考虑那些早在50-60岁间退休人士在65岁以前依靠什么度日。

民众已经看到了遗产税的前景,国内微博有条“#经济解释#”: “一对小夫妻省吃俭用还剥削了两边爹娘毕生积蓄,背上了30年贷款,好不容易买了套房子;30年后贷款还清了…又30年后, 两人前后归西,房子由小孩继承,房子市价数百万,要交几十万遗产税,小囡努力工作,存了8年终于攒够了遗产税,办好手续继承了爷娘个房子,2年后,房子 70年产权到期了。”

中国纳税人税负之沉重居全球第二,至今既无纳税人应有的权利(无代表,不纳税),也无要求政府财政公开的权利,连要求公布官员财产都会被抓捕。至今还未完结的征地拆迁是掠夺底层民众(包括部分城市居民)的生存资源,不合理地开征遗产税则是掠夺中产阶层。这条“剥天下人民以奉一党”的生财之路,最终只会是条丧尽民心的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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