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弱势
【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15日电)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今天说,为降低扶助弱势门槛,健全多元扶助,提出法律扶助法修法,希望立法院尽速推动。
林(峰)正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法扶基金会是为服务弱势族群,降低使用法律资源门槛,达成实质公平正义;不过,基金会运作面临如律师素质不一等问题,弱化扶助弱势功能,确实该检讨修正。
民间司改会常务董事林永颂说,修法重点是第一次检警陪同侦讯、身心障碍者、原住民、重大人权或环保事件或集体诉讼等,纳不须审查资格范畴;并推定中低收入户、蓝领外籍劳工、弱势外籍配偶、特殊境遇家庭、游民、卡债族为无资力者,简化申请法扶程序。
法扶法规定,无资力者,得申请法扶。
此外,林永颂表示,应明定基金会经费来源,主管机关是司法院,但如卫生福利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及法务部等相关单位也应编预算,并增订缓起诉处分或协商判决金为经费来源之一,避免扶助品质因经费短缺受影响。
他说,修法也将明定部分扶助级距与分担比例,弹性提供法扶给接近无资力情况的民众;并增加弱势团体董事代表、增订1名员工工会董事代表,明定各界表示意见机会,使董事会组成与运作更符合人权、公益与弱势需要。
法扶法规定,基金会设董事会,置董事13人,任期3年,均为无给职。董事由司法院长聘任司法院代表2人、法务部、国防部及内政部代表各1人,随职位进退;由全国性及地区性律师公会推荐热心参与法扶工作律师4人;具有法学或其他专门学识学者专家2人;弱势团体代表1人;原住民代表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