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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水重罚修法 台立院排入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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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程序委员会17日将国民党立委王育敏等人所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排入议程,拟对违法排放废水的罚锾上限,从原本的60万元增加至3千万元,预计20日院会就可完成一读。

近来半导体封测大厂日月光高雄K7厂排放废水案引发各界挞伐,不过碍于现行法规,政府只能祭出最高60万元的罚锾,相较于日月光年营业额2,200亿元,罚锾不成比例。

王育敏表示,过去罚锾最高上限只有60万元,但污染河川影响很大,不仅重创生态,沿岸农作物也严重影响。她强调,厂商常埋暗管、恶意绕流排放废水,现行母法未明定罚责,只在子法规范;她也提修法新增规定,埋暗管使污水未依核准登记的收集、处理或排放,可罚50万到500万元。

此外,国民党立委曾巨威也认为,政府一方面提供日月光钜额补助与免税优惠,另一方面却又纵容违法破坏环境,因此藉由连署提案修正〈税捐稽征法〉第48条条文,取消触犯重大违规业者的奖励优惠。

据曾巨威的草拟条文,纳税义务人逃漏税或触犯其他法律,且情节重大者,除依相关税法及其他法律处理外,财政部应停止其享受奖励之待遇。◇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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