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参院否决新法草案有关“冒犯侮辱”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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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伊文悉尼编译报导) 澳洲参议院一质询会对联邦政府一个新草案中有关禁止冒犯或侮辱性行为的一项条款予以否决,理由是这会限制自由言论。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参议院的这一质询会旨在决定是否通过综合现有5项人权和反歧视法案的一个新草案。

新草案将更清晰地界定什么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以及人们可以如何投诉。

新草案还包括一项条款,说明了令人不快的待人行为包括冒犯、侮辱或恐吓举动。

联盟党和法律团体担心这会影响言论自由。包括澳洲广播公司、费克法克斯媒体和新闻有限公司在内的媒体机构也对此条款持质疑态度。他们说,媒体机构刊登或广播的内容让一些公众不时地感到受了冒犯,从讽刺节目到政治评论都有。

上个月,前律法部长罗克松(Nicola Roxon)因为对此条款存有顾虑,只将其作为选择性条款。而在参议院的质询中,有3千份提案要求将该条款删除,其中提到这项条款将会导致一些后果,比如在冒犯了别人的时候就成了犯法。

新任律法部长德雷福斯(Mark Dreyfus)表示,政府要对草案报告中的很多内容进行考虑。 但是他说:“公众的意见可以帮助政府了解(修订法案)到底能不能让这些重要法律更为巩固。”尽管报告很长,但他会要求政府在充分考虑后尽快做出全面答复。

但影子律法部长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认为该立法草案存有难以弥补的缺陷。

(责任编辑: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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