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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访民:不要暴政要人权

渴求天地间一切正义力量出手救援 铲出暴虐 还我人权

【大纪元2013年03月14日讯】我先父是一名中国国民党员,1970年春被党和政府诬陷迫害致死。用党和政府的话说,国共两党针锋相对,势不两立,我是国民党的儿子,我的本质就是坏的,对我的斗争,就是共产党对国民党长期斗争的继续。

我是一个没有残疾证明的,是无产阶级专政造就的残疾人。汉,男,生于1956年7月24日,生在新中国,泡进苦水缸,长在红旗下,灾祸随风降。黑暗的中华大地,恶浪滚滚,批宋江、批刘少奇、批邓小平、批林彪、批彭德怀、批彭真、批孔孟之道、批……,从根本上批全国人民,扒祖坟、烧祖谱、烧古书、砸烂旧世界,灭善扬恶,颠覆人伦道德,翻江倒海势不可挡。

1976年9月23日下午,党和政府兽性大发,抓革命、促生产,以阶级斗争为纲,反击右倾翻案风,将一群手无寸铁的三元人民公社平民押上万人批斗大会(会址:三元公社北冯村),强盗党委书记宣布我的罪状:“其父因严重历史问题畏罪自杀,其本人思想反动、对社会不满、偷听敌台广播、替邓小平翻案!”在法西斯的枪口刺刀下,我不畏强暴,奋然撕破胸前挂的罪由牌。

吃不饱穿不暖的社会,电池都买不起,更别说买收音机。我没有任何收听装置,与帝、修、反远隔千山万水,难道我有顺风耳?小孩根本不知邓小平犯了什么罪,定的什么案,强盗党委认定我替邓小平翻案,并根据抗拒从严的鬼政策,对我“加强了”十五昼夜的无产阶级专政。专政结果使我终身残疾,失去劳动能力,至今留有囹圄缧绁残疾症,生活无来源,过着流泪又流血的黑暗人生。

历史有力的证明了邓小平理论能统治全党,根本不是我的罪行。我不具备替邓小平翻案的能量,罪责应当中共承当。批我替邓小平翻案,纯属贼喊捉贼,贼审盗案,诬良为盗,冤枉!!!真凶已现,冤案该翻,早应当还无罪之人一个公道了!

三十多年来,我三次到北京,无数次找地方,不知救星在哪里?不知真主在何方?我渴求天地间一切正义力量出手救援,铲出暴虐,还我人权!

赵文章
原山东省掖县三元人民公社南板桥生产大队
现山东省莱州市驿道镇南板桥村

(请找本人实地调查,请善良的人们帮助转发转载传播。)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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